又一次在高铁泪流满面。
美国动物,真人真事改编,讲的是4个大学生偷大学图书馆里一个1000多万艺术品的故事,有人评论说是史上最愚蠢的抢劫案。
先说片名,叫美国动物,动物这里可能有两重解释,都很扣题。
一是解释为沉醉/狂,就像我们说工作动物/派对动物,而电影里沉醉的,是美国梦,生而独特努力实现自我的梦,努力致富自由的梦,二是四位主角都像动物一样被欲望冲昏头脑,没有了道德没有了底线,就像电影最后,当年看守艺术品而被绑架的管理员说的,“他们是自私的,不愿意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而作出扎实的努力,不愿意通过帮助他人来改变自己的生活。
”叙事主视觉用的是,斯宾塞,一个热爱绘画的青年,渴望梵高自杀、莫奈瞎眼一般的极致经历和奇特体验,又在现实生活中被何为意义所困,对未来充满了悲观,电影头尾2幅自画像,估计分别完成于行动前后,都是黑白素描,都是目无表情。
对盗抢艺术品这个行为,他充满了矛盾,充满了犹豫,多次提出要中止,却没有坚持信念。
沃伦,行动推动者;博萨克,为了保持与沃伦的友谊而加入;查斯,外表成功的商二代,甚至看不出参与的理由。
盗抢行动中,充满了拙劣,对放倒管理员鸡手鸭脚,拿到艺术品后出逃通道又没规划好;行动后,4人,都陷入了彷徨,都陷入了恐惧,直至被捕。
然后是7年的监狱生涯,出来分别从事画家,导演,作家和健身教练。
片尾曲来自,Rodriguez,他的故事被拍成了记录片《寻找小糖人(Searching for Sugar Man)》,里面有一段话,放在这里也算合适。
“对他来说,一切未曾改变。
过去的生活,就是现在的生活……他承受着所有的煎熬和痛苦,所有的困扰和疑惑,然后把它们转化成为美好的事物。
”
《美国动物》自己演自己!
这是一次看似荒谬却真实发生的抢劫,四个人物八位演员带你回溯整个故事。
这是一次彻彻底底的反类型,反传统盗匪片、反传统纪录片。
千万别期待你看到的是一次高能的偷盗,犯罪的过程漏洞百出,甚至有些愚蠢的可笑;虽然是真实人物的回忆,但谁有能确定那回忆就是真实的呢?
用真实人物的自述与演员表演交叉剪辑的创新表达,增加故事的真实性,同时打破时间、空间上的“第四堵墙”,增强观众的代入感,也为整体基调增添一丝荒诞!
7分!
ps:事出未必有因,人行未必知果?
《美国动物》海报《美国动物》的故事很简单,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四个美国中二青年抢劫肯塔基大学图书馆藏书,最终被捕”。
类似的故事我们经常会在大大小小的法制节目与民生新闻中看到。
导演运用半纪录片式的手法来进行讲述。
电影大致分为两部分:人物采访与情景再现。
人物采访部分,导演找来了当年抢劫图书馆的四位青年,当然,时隔已久,他们现在已经是中年人了。
借他们四人之口,还原出当年“图书馆抢劫案”的全貌,并讲述自己的心路历程。
导演还请来了当年被绑架的图书馆管理员,以及四位青年的父母、老师,从外部对当年的抢劫案和他们的孩子、学生做出评价。
情景再现部分,则通过埃文·彼得斯、巴里·基奥根等演员的表演直观还原事件的全过程。
人物采访段落与情景再现段落相互交叉,电影情节就在夹叙夹议中向前推进。
一“改变”是电影讨论的主要问题。
斯宾塞,一个热爱绘画的青年,面对面试官的提问“作为一个画家,你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时,他茫然无语。
他有着完美的家庭,父亲是工程师,母亲是家庭主妇,父母关系和睦,而他则顺利进入大学,前途大好。
他认为这种找不出任何缺点的生活使他的艺术之路停滞,因为他找不到艺术的意义,找不到生活的意义。
他渴望改变。
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通过阅读梵高、莫奈等艺术家的资料,他发现是人生中的灾祸将他们塑造成画坛巨擘,他急于想体验类似的人生。
另一方面,青春期的躁动和不理智使他相信,他是独一无二的,有什么事正等待发生,使他的生活富有意义。
电影没有向我们直接展示斯宾塞的画册,我们能看到的,只有开头和结尾处斯宾塞的两幅自画像,以及他为了实施犯罪计划而画的图书馆图纸和一些小模型。
不同于梵高或莫奈的自画像,斯宾塞的自画像面无表情,目光空洞,甚至没有色彩。
这正是他内心的写照:无论犯罪前后,他都没有找到答案。
斯宾塞的自画像生活的列车没有驶向光明的出口,反而急转直下,撞进困顿的泥潭,直到他看清令人窒息的现实——他只是一个平庸的人。
斯宾塞对梵高、莫奈、奥杜邦的模仿,只是形式上的可笑戏仿。
体育生沃伦渴望改变原因出自于对生活的失望与找不到意义的苦闷。
表面上看,沃伦是一个中二青年:留着一头狂野长发;在身上文“一头霸王龙想要关掉电扇”的搞笑文身;去仓库偷食物还美其名曰“拯救食物”;通过看《杀手》和《落水狗》学习抢劫;想成为肖申克那样的人,带着财富在加勒比海的一条船上了结此生。
我们会把他与分不清幻想与现实的疯子画上等号。
但沃伦有着看似比斯宾塞更深刻的生活认知,他在电影中经常充当斯宾塞人生导师的角色。
当斯宾塞想加入兄弟会时,他告诉斯宾塞“去他的兄弟会,让你入会的理由是某天你会走进一间你永远不愿进的办公室,见一个你永远不愿见的人,抱着他能给你一份你永远不愿做的工作的期望。
”当斯宾塞想放弃计划时,他质问斯宾塞“你他妈到底在担心哪个‘将来’?
那个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的‘将来’?
在那个将来,你忙成狗,就是为了得到那些别人告诉你你应该得到的狗屁东西?
而那些傻逼会告诉你,一旦你得到了,你将会非常成功?
”
沃伦的幼稚举止反衬出他满口大道理的苍白滑稽。
他的大道理不是久经沙场后的由心而发,而是一种对逃避生活的心理掩饰。
他从五岁就为了进体育队而努力,但他不知道这一切意义何在。
父亲告诉他这样的人生信条:放弃的人赢不了,赢了的人不放弃。
我们可以预见,沃伦的生活就像被父亲上了发条一样,永远为了“赢”而努力。
但“赢”没有意义,赢了这一场比赛,还有下一场比赛,像一只在轮子里永远奔跑的仓鼠,循环往复。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沃伦对“抢劫”这件事如此上心。
他对一切都很失望,对父母离婚很失望,对既定好的人生道路很失望,对生活的地方很失望。
“抢书”这个念头像一束光,让他以为人生轨迹会从此大不同。
可惜光亮太强,让他模糊了道德与良知的底线。
二导演这种“改变”持悲观态度。
从人物来看,尽管斯宾塞是主动提出抢劫的那个人,但却是整个犯罪团队里最消极被动的。
对于“改变”,他的态度是暧昧的、矛盾的。
他前一天晚上向沃伦提出这个想法,第二天就反悔,并劝沃伦面对现实。
但沃伦稍加鼓吹,他还是半推半就上了贼船。
当沃伦要去荷兰见买家,他劝沃伦面对现实,但第二天还是按时把他送到了机场。
当第一次抢劫失败,沃伦准备第二次抢劫时,他当面跟沃伦说他要放弃,但后来他还是参与了第二次抢劫。
一方面,“改变”诱惑着斯宾塞,仿佛是他能证明自己的救命稻草,所以他希望犯罪计划能够顺利进行。
另一方面,他有许多顾虑,家人、学业、前途、道德、理智等因素拧成一股反力量,拼命把他拉回生活正轨,所以他又希望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能出现不可克服的阻碍。
这种撕裂感使他迷茫、痛苦。
在远处望风的斯宾塞我们可以看到,斯宾塞几乎是被沃伦推着走的,整个过程他都是浅尝辄止:沃伦在布置任务时,他心不在焉;在两次抢劫过程中,他只负责望风;第一次抢劫失败后,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好。
尽管斯宾塞多次劝沃伦面对现实,但他本人并不甘心接受这无意义的现实。
所以他有这么多次机会可以终止这一切的发生,但还是放任事情向着更恶劣的方向发展。
性格决定斯宾塞只能做一个隔岸观火的旁观者,无论欲望多么强烈,他都不敢过分逾越雷池,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只象征着他梦想的火烈鸟消失在茫茫黑夜。
从这个层面上,斯宾塞就像多数迷茫而又无力改变现实的青年人的缩影。
深夜出现在街头的火烈鸟而沃伦是一个行动者。
虽然他不承认自己是一个领导者,但在这个四人团伙中,他的确是核心。
他对于“抢劫”这件事的态度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向往。
他没有斯宾塞的绘画才能,不及博萨克思维缜密,也没有查斯的财力。
他拥有的是豪情壮志和无所畏惧。
他一次又一次让斯宾塞回心转意,主动学习如何抢劫,主动联系买家,主动组建团队,在抢劫失败一次后接着策划第二次。
如果没有他,事情根本不会发生。
他的每一次行动(包括旷课)都是对生活的反抗,对来自成人世界的压制的挣扎。
歇斯底里的沃伦沃伦看似对所有事情都掌握着主动权,但当事情朝着他不可预知的方向发展时,他还是展现出了真实的一面——愚蠢而且懦弱。
他承诺一个人“干掉”图书管理员,结果却欺骗博萨克一起帮他;在把《美洲鸟类图谱》运出图书馆的过程中,因为没有严密规划,状况百出,他变得歇斯底里,满口脏话;最后还紧张地呕吐到了查斯的车上。
沃伦从来都无力改变这令人失望的现实。
在被捕前,他抢劫了超市的一本书,并对追出来的警卫大吼:“你他妈就这点本事了吗?
”我认为这更像是一句自骂,意味着对现实的屈服,对自身无能的苛责。
至于博萨克和查斯,他们参与的想法也许与斯宾塞差不多,期待着一件事发生,以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
但不坚定的信念与分裂的团队精神为这场注定失败的抢劫作了注脚。
电影最后,四位现实生活中的主人公面对镜头,都沉默地低下了头。
他们已经为当年的疯狂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们在监狱中虚度了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
他们曾经向日复一日的生活做出反抗,生活也还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在采访中,沃伦这样说道:“你一直受到这样的教导:你的所作所为很重要,你是与众不同的。
并且你总能指出一些事情能够展现出你是不一样的烟火,展现出你与众人不同。
然而事实上,这些事情一点也不重要,你也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三电影还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人类记忆的不确定性。
斯宾塞认为那个人带着蓝色/紫色围巾
沃伦认为那个人是个五十岁穿着得体的老男人斯宾塞和沃伦第一次在街头与“栅栏”的手下接头时,这一对挚友的记忆产生了分歧:斯宾塞回忆那个人是一个戴着蓝色或紫色围巾、扎着马尾辫的中年男人,而沃伦回忆那个人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穿着得体的的老人。
在电影最后,斯宾塞又否定了先前的回忆,他不确定自己是否亲眼见过那个戴围巾的男人,也无法证实沃伦是否真正去过阿姆斯特丹。
沃伦认为是博萨克拉查斯入伙的
博萨克认为是沃伦拉查斯入伙的类似的情况在全片多次出现。
比如,到底是谁拉查斯入伙的?
沃伦认为是博萨克,而博萨克认为是沃伦。
再如,查斯怀疑沃伦去见买家这件事压根不存在,是沃伦信口编造的。
这种不确定性甚至让观众怀疑,事情的真相是否真如自己所看到的那个样子。
这是一种人类正常生理活动,但这也是导演的一种狡猾。
电影中存在着不少的逻辑漏洞,比如为什么第二次抢劫不用易容术(沃伦解释说这样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注意,但这样毫无伪饰不是更容易被警方抓住吗?
),比如作为肯塔基大学的学生,竟然不知道图书馆B层没有出口等等。
大部分漏洞我们可以理解为是四个毫无犯罪经验的毛头小子的愚蠢在作祟,但电影后段有一个大漏洞却令人难以信服。
沃伦藏书馆砸玻璃按理说,藏有大量价值连城的书籍的藏书室,应该是一块布满监控摄像头的禁地。
沃伦和博萨克在藏书室里与管理员发生了如此激烈的肢体冲突,在绑架了管理员后,二人因找不到钥匙在里面耽误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临走前沃伦还砸碎了玻璃抢走了达尔文的著作。
我们在看这一段时固然为二人捏一把汗,但这种紧张感主要来自于晃动的手持摄影和沃博二人自己对自己的惊吓,却没有任何外部压力来源——警报没有拉响,警卫没有出动。
二人顺理成章地把藏书运出了藏书室。
四人在没有任何伪装的情况下公然实施抢劫,其中两人还是肯塔基大学的学生,认出他们四个应该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而在后续的新闻报道中,我们看到,警方并没有确定他们的身份。
四人不仅堂而皇之地去纽约销赃,斯宾塞甚至还回学校住了。
事情最终败露是因为沃伦用同一个邮箱地址预约了图书馆和联系买家。
这一切是不是顺利地过头了?
有一种可能性是肯塔基大学安保系统与当地警方集体智商下线,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后面的事情并不是这个样子。
我倾向于后者。
让我们回溯到故事开始,在斯宾塞告诉沃伦抢劫藏书这个想法后,导演安排了这样一场戏:沃伦把车停在超市门口,斯宾塞进去买东西。
这时,真实的沃伦竟然坐在了扮演沃伦的演员的旁边,演员问沃伦:“你是这样回忆的吗?
”沃伦说:“不太一样。
如果斯宾塞的回忆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看看它会怎么发展。
”这句话像一个信号,告诉观众,后面的事情生长于斯宾塞的回忆,并掺杂了沃伦、博萨克和查斯的回忆,半假半真,谁也说不清。
整部电影就像罗生门,如果换成沃伦、博萨克或者查斯的主视角,又会衍生出不一样的版本。
记忆的不确定性不仅给电影的许多bug做出了合理的解释,也增加了观影趣味性。
四
电影快结束时,当年被绑架的图书管理员出来现身说法。
事过多年,她已经原谅了四个人。
她评价他们是自私的,不愿意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而作出扎实的努力,不愿意通过帮助他人来改变自己的生活。
这是成人世界对于“改变”这个词的注解。
但这个注解在青年的字典里常常行不通。
很多人嘲讽他们是“蠢货”“畜生”,但我认为导演的态度并非如此,他拍这部电影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讽刺。
当年的他们只是一群想证明自己不平庸的美国动物。
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本性并不坏,但他们不完全懂得成人世界的法则,身上的兽性还未完全被成人世界的规则与底线所限制,他们处在自我认知的迷茫期,不知生活有何意义,未来有何出路。
“抢劫”是在他们的认知范围能所能做的最冒犯的事情,这是一个他们迈向成人世界的试错与妥协的过程。
欢迎关注个人公众号「海猫食堂iSeaCat」,不定期更新影评。
没有人能像动物那样活着,只遵循大自然的法则,随心所欲,毫无顾忌。
说到底人是服从社会进化的产物,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思想道德的同化。
于是乎,那些原始的行为和冲动被隐藏。
只能在规定的制度下做着为数不多的事情,或许平淡环境对他们来说太过乏味,所以那些刺激和冲动才对他们有着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他们算不上罪恶,从他们各自的初衷来看,更像是在体验一场刺激的游戏,只在于过程,忽略结果,事实上他们也没有认真考虑后果。
当处罚来临,他们才大梦初醒,甚至不敢相信已经犯罪的事实。
斯宾塞是一个拥有绘画天赋的艺术生,他有着幸福美满的家庭,还有优秀的学业。
也许这些太过安逸的因素让他迷茫,生活平淡无味,迷茫中的他不知道该去过怎样的生活,他找不到艺术的意义,也失去了生活的意义。
他渴望改变,在了解了艺术家们经历后,他把这种改变指向了痛苦艰难的生活经历,总想做些什么,来让自己变得特殊,体验从未经历过的人生。
即使不知道具体该做的是什么。
现实中的斯宾塞沃伦是个叛逆的嬉皮士,家庭因素的不稳定一直困扰着他,他叛逆,小偷小摸,他的一切放纵行为,算不上什么恶劣的行径,与《猜火车》中的他们相比实在是小儿科,但他好像一早就把自己定位到了这样的人,一个看起来与众不同的人,至少在他们四人当中是这样的,所以他也迫切希望改变,通过某一个惊天动地的大事来让自己彻底的改变。
现实中的沃伦艾瑞克是个典型的好学生加学霸,智商高,社交方面较差,学习的环境让他变得很孤僻,沃伦可能就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如果不是沃伦,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与犯罪沾边。
他入伙的缘由是想维护朋友的间的友谊,对于事情的具体后果,他是没有什么概念的,只是因为朋友需要他,就像考试帮助别人作弊一样。
现实中的艾瑞克查斯完全不必为财去担心,入伙的原因也是希望觉得能更容易的获得自己想要的。
不论出于怎样的情况,说到底他们都处在同一个迷茫的时期,还只是不成熟的学生。
还是用着学生的思维去对待事情。
现实中的查斯他们并不愚蠢,为了此次盗窃,他们做了周密的准备。
先是在网上查询如何策划盗窃,之后还用影片来恶补具体细节,甚至各自利用所长,勾画地图,准备道具,还一遍一遍的练习逃跑路线。
这一切看起来有些滑稽,但他们确实是认真的,也曾经幻想着用艺术的手法完美的完成盗窃,也许这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艺术的过程和华丽的结果,以及与众不同的人生。
精密的作案步骤事实却与计划有所出入,第一次因为看守人的原因,计划暂时落空,过程当中面临的紧张,刺激和压力是前所未有的,所以计划失败后,才突然感到阳光的温暖,毫无压力,无所顾忌,即便每个人都在懊悔和痛骂,但心里依然是高兴的,算是逃过了一劫。
但这对与现实毫无作用,每个人都还是跟之前一样,毫无改变。
尽管沃伦说他不是领头人,但毫无疑问,他就是那个核心的人物,他说服其他人加入其中,还策划了整个行动,分配工作和职务,还有勇气(负责解决看守人)
实战当天,或许是认识到了现实的不同,他们不再伪装,直接实干。
但事情有些不受控制了。
沃伦并没有提前电晕看守人,而且即便电击了她,也没有如愿的昏过去,之后,就像触发了连锁反应,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实战前的四人一旦人们越过了那条红线,他们能进而继续做任何过分的事情,因为已经没有什么能制约他们了,只为了能达到目的。
此刻才是最接近动物的本性,紧张,压力,刺激,喜悦,暴力,全都涌现出来。
没有艺术的过程,没有华丽的结尾,只有狼狈的逃窜。
作案中的四人当一切归为平淡之后,实际上他们所面临的问题远比想象中的要多的多,他们甚至都不敢相信自己参与了这样罪恶的事情,内心的不安,恐惧,煎熬以及自我审判,都在折磨着他们的精神,最终等待着那个解脱的时刻来临。
等待审判中的四人再回过头来看整件事情,他们的初衷仅仅是想做一些特别的事情,以证明自己并不普通,他们的本性并不坏,他们有着良好的教育,被从小灌输成功,特别,独一无二的思想。
现实中的图书看守人但事实愈来愈让他们觉得平庸,于是脱离平庸和实现自我价值成了他们首要的欲望,进化到成人的世界里是需要摸索的,这次盗窃就成了他们进化的标志和试探,但对于还处于自我认识迷茫期的他们来说是有些过激。
现实中的图书看守人当自我认知开始变得模糊的时候,急需进行调节,如没有外部的引导,他们就会进行自我探索,一反常态,或是压制,或是反叛,也或是放纵。
这种能量如果没有好好引导的话,换来的终将是悔恨的惩罚。
多次出现的火烈鸟 END
我在家里已经待了一个半月了,每天什么正事都不用干,除了看电影就是看电视剧,间插着做做即将出发的旅游攻略。
每天凌晨六点睡,下午四点起,和正常作息完美错过。
截至上次出门已经有十四天,这十四天除了下楼倒垃圾以外没出过家门。
下楼倒垃圾都要等到半夜,因为穿着睡衣素面朝天的我实在是不想碰到小区里其他穿着整齐的人。
下次自己想出门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出去估计也是为了看狗十三。
bytheway上次出门是为了看无名之辈。
事实上我挺慌的,可是我还是蛮开心的。
我开心的点是,我六点睡四点起,我和正常人不一样。
我开心自己这点儿与众不同。
这个学期的任务量早完成了,我身边的人在忙关于明年他们这个时候会在哪儿的事,他们有时候也会问我,你打算怎么样。
我不考研,不出国,不找工作。
可事实上我会换一种正面一点委婉一点的表达:可能考研或者出国或者工作吧,我没想好。
这个时候他们都会顿一下好像不知道回答什么,他们可能觉得我是在隐瞒一些胸有成竹的伟大前程或者真的只是觉得我在三分钟热度的胡诌,我很想发誓我真的没有,我是在很含蓄的表达我的迷茫。
当然我的朋友们还是很善意的,一般接下来他们会自主的开始帮我分析,会和我说如果你想干点什么你真正想干的你可以先去相关的地方实习blabla。
电影里沃伦说:我从五岁起就开始为加入球队而努力了,而且我完全不知道为什么。
谁不是呢。
幼儿园培养爱好,小学学奥数,初中报课外班,高中上市重点,和所有人一样从小到大也学一个特长,大学也是选择了更迂回、更保险的专业。
和“加入球队”这种感觉差不多吧,都是一条在外围打转没有靠近核心需求的路,走这条路就只是为了不在起点干站着。
当人生走到一个瓶颈,发现预设道路无法满足自我期许时,怎么办。
偷书蠢蛋组用了一种极其牛头不对马嘴的方式,真的傻气的冒烟。
其实我能get他们的思维逻辑——认不清自己也认不清世界那就认钱呗。
于是“实现自我”和“大捞一笔”这两码事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对接起来了。
和微博上“有钱真好”的段子一个逻辑:我&&&&的不幸是因为没钱,别人%%%%的幸福是因为有钱。
但凡有这种想法的人,没搞清楚幸福也没搞清楚自己,真的给了一个亿吃吃喝喝花上天去也不会真的幸福的。
所以偷书失败了。
因为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根本不是钱。
自我反思下,我和他们还不太一样。
其实我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但我不敢。
我是怂,他们是蠢。
我也没比他们好到哪去。
想要与众不同其实就是实现自我,老说找自己找自己就是因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但为了生活的稳妥起见都互相靠拢逐渐变得相同。
人生真的应该抱持着证明“不同”的劲头活着,即使证明这点对生活(生存)本身毫无用处,但是认命的活着真的没劲。
我的人生观不太普世,且暂时我也不想被世界“普”。
一辈子真的很长,没有点不同我真的活不起劲,就算我暂时没有办法真正意义上的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实现与众不同,所以哪怕六点睡四点起,有这点不同我至少还觉得生活有点劲。
虽然这点不同的方式有点怂。
同样是展现动物性,偷书蠢蛋小组人家是“动物凶猛”,我这算是“动物懦弱”。
其实我觉得我该学点他们的凶猛。
不是偷书。
欢迎光临
四位生活在肯塔基州的大学生,打算干一件“大事”,来改变自己“平庸”的生活。
生活果然没有亏待他们,给了他们一个合适的机会,去逼近“大事”。
学校的图书馆里珍藏着颇有价值的古代图书,而看管者只是一个上了些年纪的女图书管理员。
所以四个男孩决定,偷书并卖个好价钱,这就是那件“大事”。
事实当然没有想的那么顺利,盗窃的过程也根本就是闹剧,他们狼狈不堪,几乎一无所得,偷了几本小书还没来得及销赃,就被警察一一抓获。
这是一个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这个电影看起来是一群笨贼盗窃失败的故事,但另一方面,其实是一个幻灭和破碎的故事,青春里对于成功和不凡的幻想,对于一夜成名,一夜暴富的执念,在细心谋划了许多日子之后,化为泡影,只剩下生活最真实的面貌,最终他们明白,从小接受的教育“你是独一无二不平凡的”这句话,可能并不该完全相信。
“你没有什么不一样。
”虽然整个过程十分荒诞,但就是因为荒诞,才更震撼。
四个小镇青年,在原本平静的生活里百无聊赖,最终竟然谋划了这样一场劫掠,并且最终失败。
应该说是惨败,如果成功,这将有是一个《惊天魔盗团》《十一怒汉》般的荧幕传奇故事,但他们失败了,且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会失败,因为真实世界就是这样,不论你打算走正路,还是去犯罪,都没有那么容易变得“不平庸”,他们选了错误的道路,所谓错误其实就是越过了既定的红线,而那条红线,在我看来,是所有的人都很冷静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很平静的时候,被化下的。
任何正常的人,没有能力也没有信念可以将其突破,所以那些能够做到突破这些红线的人,我们称之为罪犯。
而没有做到的,仍旧是普通人,甚至更丢人,因为他们企图以一种违背常理的方式有所成就,甚至曾经打算过抛弃道德去心安理得的犯罪,但最终竟然连这件事也没做到。
原来做一个彻底的“坏人”也那么难,如此来看这是一次“唐吉坷德”式的犯罪。
但《美国动物》的震撼性就在这里,他们缘起于一种青春里才独有的信念,他们坚信可以成就些什么,在整个谋划的过程中是那么快乐,那么享受,生活真的变成了一段冒险,就这一点来单独看,不负青春。
每一个人的青春都会做蠢事,都会做出格的事,最后一无所得,才会明白一些什么道理,最让人有些难过的是,那些道理对于个人有意义,但其实对这个世界没有意义,因为这个世界不需要那些道理,因为这个世界不需要和我们和解,所以成长的永远是人,懂得进化的也只有人。
我不想去讨论关于犯罪的问题,只想讨论年轻的人们要如何成长的问题,如果这个世界不需要出格,我们要如何度过我们的青春,不仅要度过,还要精彩的度过,要不辜负青春,与此同时还要安全的度过,要保持热忱,因为我们还年轻,还要保持理智,因为我们要成长,要走正路,因为我们不能犯错,要不甘于走正路,因为我们要不凡。
稍不留神就要变成咸鱼,矫枉过正又要变成罪犯。
做一个好的青年人真难。
《美国动物》的震撼是逼近生活本貌的那种震撼,他们四个在接受了7年的监禁之后,从新找回自己的生活,这一点令人很敬佩,如果说犯罪没有什么可让人敬佩的,从新走回到平常的生活里去应该是值得敬佩的,但平常生活有什么可敬配的?
因为世上只有一种勇士,就是那些看到了生活本来的面目后,仍旧抱有信念的活下去的人。
于是,整个世界是如此愚钝,处处是伟大,却都只道平常。
前天闲来无事,看了个电影,叫《15点17分,启程巴黎》。
却没想到情节这么扯,编导这么傻。
空耗我的时间和精力。
也不敢有观后感,担心评论的朋友太激动出点什么事。
好在今天又看了一部电影,叫《美国动物》。
影片讲的是美国四个大学生,看到学校图书馆里有几本绝版书,就打算偷出来,反复折腾了几次,把几位都折腾进去了。
作案小组的领头人是沃伦。
他和他的好友斯宾塞发起了这次行动,还找了俩哥们配合。
准备的过程应该是比较周密的。
多次去踩点,监视图书馆人员的一举一动,看了许多关于抢劫和偷窃的电影,画出了图书馆的平面图。
深入学习和实践化妆术。
更多的准备,还是各自努力去克服心灵上的困惑。
四个人都曾经为此事犹豫不决,互相鼓励之后,都一拍即合,参与了其中。
这个过程正应了当今流行的一句话:“现在的人们没有思考,只有选择”。
可是这种没有思考的选择一旦匆忙上阵,却是举止无措,思维紊乱,粗糙鲁莽。
大学生去偷书,好比是让理工科博士去说相声。
等待他们的肯定就是失败了。
这部电影的情节很简单,很少有戏剧性的冲突,只是平铺直叙的讲述他们从有了贼心之后,组织人力,思想斗争,详细策划,直到作案的全过程。
一点一滴,娓娓道来。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编导为了强调影片的真实性,在片头打出了这样一句话:“这不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这就是真实事件本身”。
甚至找了几个貌似是人物原型的演员,剧情边发展他们在一旁边谈自己的体会。
有个场景,还把其中的一个原型演员和剧中人放在一起,展示他的内心独白。
我想,编导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卖弄摄影技巧,也不是为了追求引人入胜的情节,只是想将事件本身的原貌展示出来,让观众们去思考,去评价。
我觉得需要我们仔细思考的是:是什么原因使得这几个原本有知识守规矩懂道理的大学生去从事这种犯罪勾当呢?
在影片结尾,那个曾经受到伤害的图书管理员这样说:“我认为他们是想要把事情变得更容易一些,他们不愿意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付出扎实的努力,他们不愿意通过帮助他人来改变自己的生活。
我认为他们都很自私,并且我觉得他们并不清楚个人的道德底线应该放在哪里,他们竟然愿意伤害他人,来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认为,一旦你越过底线,就会很危险。
这让我不禁怀疑他们是否真的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她的这些话说的很对。
尤其是最后这句话,更值得我们仔细去琢磨。
如果是出身于一个小偷家族绑匪世家,那么做这种事对于他们是轻车熟路,或许能够做的更专业一些,并且丝毫没有道德顾虑。
可是沃伦和斯宾塞都有很好的家庭背景,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起码的是非标准法治观念道德准则已经建立。
自然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
可是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还有两个欲望时时在呼唤着他们,在调动着他们隐藏着的邪念。
我们听听斯宾塞是怎么对沃伦说的吧:“你有没有想过,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是你,独一无二的你,而不是别人。
有没有觉得你在等待着什么事情发生,但你不知道是什么事,那是会让你生活有意义的事。
”年轻人在青春叛逆期,大多都是这个想法。
他们寻求刺激,渴望做出独特的事情。
不是为了向世人宣告什么,也不是为了替父母争光,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不凡。
而在美国社会中,人们已经安定的过了许多年,要找到更大的刺激,还真是有点难度。
于是他们挖空心思,四处求索,肆意发挥着自己的智慧和平庸,找到那种自己能为而别人不敢为的事情。
偷书就是理想的目标。
他们一定知道这样做的后果,而正因为如此,更增添了事情的刺激和冒险。
另一个欲望就是金钱了。
那本绝版书价值1200万美元。
如果作案成功并顺利销赃,他们每人能得到几百万美元。
这将极大的改变他们的生活。
在金钱至上的美国,虽然在课堂上也传播一些正面的知识,而在媒体和影视的狂轰乱炸下,在人们所见所闻中,在无数个成功富豪的引领下,追逐金钱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顾道德,可以无视法律。
这也是美国人私下里不能言说的共识。
在这里,法律的作用只是提醒他们要小心从事罢了。
在金钱欲望的支配下,各种底线已经不存在了。
再回过头来看他们作案的过程。
这四位初出茅庐,虽然智商不低,却没有行动的果敢。
他们在策划中,碰到的最大问题是要制服那个图书管理员。
如果说,开始的行为还使得他们暗暗存有“窃书不为偷”的自我安慰的话,那么伤害一个老年妇女,则触动了他们心里残存的良知了。
而整个行动的失败,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一边偷书,一边逃离,一边和心里的那种强烈的负罪感作斗争。
慌不择路,如丧家之犬。
最后的销赃也显得极端的幼稚。
细细想来,这起作案,和惯犯的行为、动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而法律却不管这些,管你是惯犯还是初犯,一视同仁,人人平等。
不过从最后的结局看,并不像我们通常想像的,因为这一起案子就毁了他们的一生。
出狱之后,他们该干嘛还干嘛,没有人歧视他们,也没有层层政审。
影片引用了达尔文的一句话:“我们必须假设,美国动物,世世代代慢慢地迁移到了肯塔基洞穴越来越深处”。
似乎在解释电影片名为什么叫做《美国动物》。
同时也让我们感觉到,社会环境,普遍的思潮,贪婪的欲望,道德的缺失,早晚引领着已经走出洞穴的人们重新走向洞穴深处。
进步耶?
退步耶?
本人评分:7.0。
《美国动物》忙忙碌碌奔波了一段时间之后,终于到了久违的周末。
一天看了三部电影,第一部纪录片是上一篇影评。
然后去电影院看了蚁人2(不值得写),然后又看了这么一部“半纪录片”。
可能是很久没坐下来看电影,憋坏了。
并没有提前做功课,就随手找了这么一部名字有些独特的电影打开来,以为是讲动物的纪录片。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电影从开头就很特别。
就像个中规中矩的纪录片一样,以采访开始,并没有说是关于什么,只知道孩子们做了错事,大人很伤心。
直到年轻的演员巴里出场后,我才意识到,这并不是普通的纪录片,更跟动物没什么直接关系。
可是倒叙的方式让我不得不继续一口气看下去……影片以事件的真实人物叙述串联,但用电影的方式来重现当时的情况,所以我叫它“半纪录片”。
讲的是四个大学生去图书馆偷一本价值连城的书未遂的故事(这个剧不剧透好像关系不大,反正你也知道结果)。
Spencer本人男主Spencer刚刚进入艺术学院,准备做一个画家却对自己的生活不满。
在他的印象中,每个有名的大画家,其人生都充满着悲剧情结。
于是他觉得一个成功的艺术家必须要在人生中有过什么特别的经历,甚至灾难,才能创造出特别的艺术。
所以后来当叛逆好友Warren提议偷书的时候,他是向往这么一次冒险的。
Warren本人Warren是一个靠奖学金保送的体育生,典型四肢发达头脑相对简单的叛逆少年,也是故事的主要推动者。
Eric是四个人中的学霸,不听课也能答对老师的提问,但胆小怕事,受邀基本是为了得到(酷朋友)Warren的认可。
CHAS是个富二代,继承了父辈的商业头脑,上中学时就开始自己做生意赚钱,一直是四人中头脑最清醒的一个。
(不得不说这四个人的组合简直像电影一样,相当典型)
Eric本人
CHAS本人具体的细节留给你们在片中欣赏。
总的来说,这四个少年都过着普通大学生的日子,似乎平淡,也没什么忧愁。
正是这种无忧,让这次好像易如反掌的冒险对他们充满了吸引力。
价值连城的书放在图书馆中的一间展室,只有一个老太太看守。
他们找到买家,计划,准备好,一切就绪,准备进入图书馆偷书。
到这时为止,一切还都像电影一样,很酷,也很顺利,如此简单的行动好像不应该有什么挑战,更何况他们计划好了一切,甚至装扮成一帮老头子。
然而等真的到了那一天,要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把书偷走的时候,突然一切都变了。
惊慌的图书管理员计划的出错并非偶然,两次都不是。
一方面当然因为毫无经验的他们准备并不充分;但更重要的,他们只是一时头脑发热,渴望冒险的少年,而不是冷酷无情的专业罪犯,所以会紧张也会出错。
可能正是这个时候,他们才意识到,现实并不是电影,犯罪其实不像电影里那样酷,而十分可怕。
书比想象中大很多也重很多,地下室也没有直接通往外面的门。
几个演员将人物紧张的心情展现得淋漓尽致,而整个过程也是看得我直冒冷汗。
(这里插一段,刚好在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又去看了《逍遥法外》,不得不说,众多犯罪大片着实把脱离一般人生活的犯罪美化得很吸引人。
这些孩子们大概也是看过很多类似的电影之后,学着计划着一次行动。
商业片并不都是烂片,也有很多值得一看,但我们得记得,那些只是夸张和美化后的世界,多数不能借鉴到生活当中,因为现实生活比电影要复杂多了,而且你要承担后果。
)好了回到这部电影。
可以想像,几个孩子吓得丢了魂。
一步步走错之后,剩下的只有等待被抓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们活得如行尸走肉一般,被内心巨大的压力,内疚、后悔、害怕不停纠缠、追赶着,他们坐立不安,甚至希望自己干脆赶快被抓,一了百了。
Warren跑去超市明目张胆的拿东西挑衅保安;Spencer迷迷糊糊开车出了车祸都没有感觉;Eric突然在酒吧里和人打了起来;CHAS睡觉都要抱着手枪。
本片对于节奏的把握到位也很真实,准备时的兴奋,行动时的害怕,事后的不安,一直到最后被抓时终于松了的那一口气。
都能从音乐,镜头的运用和演员的表现中体现出来。
并且将犯罪最真实的样子展现给了我们,这部片子大概可以拿来教育小孩子(或者成年人),虽然很多时候事情并不是非黑即白,但单纯对于犯罪来说,事实就是这么可怕,一次的脑袋短路就可能要用多年的牢狱生活,甚至一辈子的内疚与自责来偿还。
今天的两部纪录片同时提到了一点,很多时候,有些电影并不适合心智仍不成熟的年少者观看,无论是学超人从楼顶一跃而下的孩子,还是电影看多了觉得抢劫很酷的大学生。
至少还能告诉我们,现实不是电影,电影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会对事实进行修饰。
而现实却往往比电影或小说更加残酷,即使他们当时真的成功了,虽然不太可能,但如果他们真的卖掉书,也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就算真的那么幸运,那么这个经历对他们内心的创伤也将会十分久远,他们还要背着这份负罪感走一生,想象着如果当初没有这么做,今天的自己会是多么的无忧无虑。
所以当警察冲进他们的房门,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就像当年《无人知晓》原事件中的哥哥告诉记者,坦白一切之后他觉得多年来压在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搬走了。
Spencer确实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他的人生不再那么平常,甚至也有了他心心念念的悲剧情结。
我想现在躲在自家车库里痴迷于画鸟的他大概也宁愿回到那个平淡的人生,减去今天悲伤的经历,做个不那么“特别”的人。
但如果他当初没有走错这一步,又怎么会意识到这一切的后果将对他造成的影响呢。
这大概就是人生的悖论吧。
现在的Spencer让我突然想起那句诗:“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
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语还休。
欲语还休。
却道天凉好个秋。
”好了先聊这么多,我们下部电影见。
(欢迎关注公众号:小红帽聊电影)
一开始看这电影,感觉这么些个学生模仿电影,成群结队,甚至还制定计划,伪装成老头想去抢价值连城的古书卖钱,感觉很幼稚很愚蠢甚至很搞笑,但越看越有感触,现实不是电影,不会像电影中的主角抢劫价值连城的东西后还能潇洒自如,一时兴起,为了证明自己很特别,想要做点惊天动地的事情就去抢劫,听起来很傻逼,但反观自己,我们很多人其实多多少少有过这样的经历,像我小时候就是这样一个人,觉得自己很特殊,生活没意思,经常在学校惹祸,十分的叛逆,其中也不乏一些很严重的事情,也是一时兴起想做一些不一样的事情,开始的心情觉得很牛逼,但做完后意识到自己做错了挺严重的事情,就很慌张,心里很恐惧很惶恐,但是我很庆幸我爸妈从来没打过我,只是冷静的教导我,不然我不知道后来我会惹出什么大麻烦,说不定现在不是在读大学而是成为社会上的混混,所以我觉得这是一部好电影,我给它五星,现在我们随处都能看见一些年轻的小伙子成群结队在街上吊儿郎当的,其实很多人都是像电影中被一些不好的价值观带坏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敲诈勒索,欺负学弟学妹甚至拿砍刀砍人等更恶劣的行为,在电影中主角几个出狱后都还有自己的生活,但那是在国外,在中国如果坐牢犯错这一生可能就真的被毁了,没什么出头之日,我觉得这部电影值得青春期的孩子看看,对于纠正价值观有点作用,家长也该看看,重视对孩子三观的树立!
四个躁动的小镇年轻人妄想干票大的最后失败了的故事。
主线故事听起来平平无奇,但是形式非常新颖,细节做得非常精致,把简单的故事拍得一点都不简单。
印象最深的镜头是在超市前一个推过去的购物车,被点燃了又推回来。
一开始我以为是生和死没想到是我过度解读了:)我们谁也不能嘲笑他们的愚蠢,现在看来这场计划精妙但却锒铛入狱的犯罪是无意义,无目的,无逻辑的。
但对那时候的青年们来说是打破平庸的一颗石头,是另一条人生道路的开始。
自以为精妙却被拒绝的告白是这样的,准备充分却落榜的考试也是这样的。
在漫长的准备过程中,每分每秒都可以抽身而退,但是最后受到一股神秘的力量驱使,做了不一定有意义的挣扎,因为看起来挣扎总好过等死。
被绑架的贝蒂说他们是自私,对自己不负责的人,但其实他们是太想控制自己的生活了,甚至用了这种极端的方法。
我们想在未知的等待中等待随便哪种未来,但绝不是看不见未来的未来。
如果只是想营造紧张的氛围,那还是成功的。最后四个人也都找到了新的方向,这算不算他们想要的,变得特别呢?
看似无聊的青春,实则是无法改变平庸的无奈,都是命!
大型反青少年犯罪教育公益纪录片,看完真的会思考一下还是别铤而走险了吧不然蹲号子捡肥皂被车撞啥都没捞着也就罢了,哪天万一被人拍出来简直神他妈傻!真人Warren长着年轻版杰克尼克尔森的脸顶着梅尔吉布森的头型,优秀。Spencer真人也是太帅了吧!!!
弱爆了的小白大学生抢劫案,搞砸一切
错位记忆,盗舞幻想,自我道别,呕吐副驾,Mr.Pink之怒……为脱逃平庸寻找人生意义,真实犯罪,愧疚狼狈无浪漫。开头还不错,后面就公益宣传俗套了;中产阶级就是吃饱撑的慌,所谓反思也蛮空洞无聊的,形式大于内容啊
青少年犯罪教育宣传片。真人事件改编,将案件过程再度演绎了一遍并穿插真实人物的采访,手法老辣娴熟,剪辑真是太棒了。
真实事件+真人评述,就是法制节目采访+场景重现的高配版。人要是蠢起来还真是可怕。。6
很棒,又是一部创新地展现“改编真实事件”这种题材的电影,上来就告诉你扮演,就像《第四类接触》、《花样女王》,真人采访让人想起《伯尼》,用的非常精彩的视听语言来呈现整个故事,像是埃德加赖特一样处理时空,看起来非常的爽快。片子其实重点不是在抢劫,而是关于现实,影像的真真假假配合真人的出境,包括结尾字幕的真人现状,非常的耐人寻味。很是迷这种不可靠叙事的表现方式,不过抢劫本身确实也是比较傻贼了,当然我是说角色,想看精彩抢劫的观众自然会失望,另一些观众就会比较爽了。
并不复杂的故事,却说得有声有色,张力十足。直到字幕出现,我都坚持认为那些所谓的原型人物,不过是叙事的花招,虽然脸都不熟,个个的演技倒是炉火纯青。可见本片叙事之成功。
偷钻石的见过,偷黄金的也见过,偷书的还是头一回看见。为了偷书不择手段、煞费苦心,真是个好学生。
感觉故事还是单薄了,只能强行使用虚实结合、真实人物口述的模式撑满俩小时那种。演员都是喜欢的,也各有特点,但扮演的几个人物却谈不上有趣,作为一个犯罪片,尤其和昆汀的落水狗产生联系的那种,不能说是成功了。落水狗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妙不可言,人物虽然蠢爆又狂躁,可如此有魅力!
如果他们模仿的不是落水狗而是盗火线或者紧急44分钟,那么有可能这就变成另一个风格的故事了。谨以一首绿日乐队的美国傻蛋纪念四位基友。分享Green Day的单曲《American Idiot》:http://music.163.com/song/18127316/?userid=397797159
拖沓
做了一种简单粗暴的剧情、纪录片嫁接,结果相互消解,还不如直接拍纪录片,那几个人物应该都挺出彩的。
看完才发现,原来是部纪录片
片尾好看。但就是,一旦出现超现实的桥段我就,呃,了。
腐兰兰拍了“灾难艺术家”,而现在的这群年轻人可谓“灾难抢劫犯”。全片最精彩的就是心理刻画了,感觉主角们的紧张感与焦灼感也传染到了自己。
对不起,小闪,虽然蛮喜欢你的,但是这电影是真的比较无聊,你还是继续在美恐发神经吧
God damn I love heist films AND documentaries and this is PERFECT
节奏略慢,形式很好。青年人的迷茫 叛逆 与走错后的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