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题目后,我想再补充一下,他还是全世界最可爱的侦探先生。
他就是亲爱的MONK。
最近,我浪费了大量口水向各色人等推荐美剧《MONK》,中文名叫《神探阿蒙》或者《神经妙探》,目前播到了第5季。
MONK先生在中国缺乏人缘。
难道是因为剧中没有帅哥美女的缘故?
我有点沮丧,这是一个花痴年代。
然而,我从来不为浪费掉的口水可惜,反正它多的是。
我不介意在这里再挥霍一部分。
简单地说,MONK先生就是一个充满了怪癖的福尔摩斯。
这个全世界最神经的侦探有如下特征,惧怕很多东西,这是来自维基百科的清单:鸟\桥\ 猫\山洞\人群\ 泥土\ 疾病\ 开车\ 狗 \ 电梯\ 封闭空间\苍蝇\坐飞机\细菌\高\闪电\牛奶\猴\菌类\针\演讲\木偶\兔\黏液\蛇\蜘蛛\自来水\触碰\隧道\分娩\不整齐。。。
这个清单足足有170多项,囊括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总之,这个世界对MONK来讲,如同漫漫长夜,他是个怕黑的孩子,却有着奇异的洞察真相的本能。
如果你遇见MONK先生,第一印象肯定好不了。
不管你是多大牌的人物,还是多美丽的女子,他和你握过手之后,他马上会拿过女助手递过来的纸巾,开始擦手。
尽管他面露抱歉之色,你还是很想扁他一顿。
然而,你得原谅他,MONK有严重的洁癖。
除非你长的像他死去的妻子Trudy。
他大概会控制住自己擦手的冲动。
MONK最可爱的一点是对妻子Trudy的深情。
Trudy死了八年,在他感觉就像昨天。
他永远无法从悲痛与回忆中走出。
他真正是用一生去爱一个女人的。
可敬的Trudy是我的同行,报社的记者,因为揭露性报道死于一场汽车爆炸案——我感到很惭愧,我也写过报道,但只换来几顿饭,不会有人舍得为我浪费一颗炸弹——这是MONK惟一无法破获的疑案。
在漫长的鳏夫生涯里,他曾经对一个女人动过心,因为那个女人Trudy长得一模一样。
可惜那个女人是被凶手教唆来欺骗MONK的。
她被凶手灭口,死在了MONK的怀里。
MONK曾经是警察,Trudy的死令他备受打击,几近崩溃,只得退出警队。
后来遇到一个女护士帮助,他才振作起来。
这个女护士便成为了他的华生医生。
警队遇到破获不了的案子,便请他们二位出马。
由于种种敏感的怪癖,他往往能在案发现场找出常人无法察觉的线索,一举破案。
对于这种天才,MONK的解释是:这是上天的恩赐,也是诅咒。
MONK闹了许多的笑话。
譬如,他的强迫症令他在经过路灯和栅栏时,必须要清点一下数目。
在他被杀手追得鸡飞狗跳的生死关头,还不忘记一边逃命一边给路灯点数;他要上楼追捕凶手,却因为恐高症吓得抱着梯子上瑟瑟发抖。
凶手从他身边从容地爬下来,还向他点头问好致意;他不喝自来水,只喝矿泉水,并且只喝一个牌子的矿泉水。
他去墨西哥探案,载了一车矿泉水去,没料想车子被偷。
当地买不到他喜欢的牌子的矿泉水,结果,他差点渴死在墨西哥。
这类小幽默俯拾皆是,令整个片子妙趣横生,绝无冷场。
《MONK》的推理也维持了相当高的水准,细节设置\悬念安排\情节推进不能说绝无漏洞,总体来说,还算巧妙,每每出人意料,又能自圆其说。
这个好过另两部大热的美剧《迷失》和《越狱》。
它们过份花哨。
看《迷失》就好像投入一场没结果的恋爱,你是雏儿遇到一个大花花公子,尽管你疑窦丛生,但他一个谎言又一个谎言,编得天花乱坠,诱惑你继续陪他玩,但你心里越来越清楚,他妈的我被忽悠了;《越狱》第一季很经典,但从第二季开始,漏洞多得像马蜂窝,大得连河马都可通行无碍。
当然,它们比《夜宴》和《十面埋伏》差远了。
这两部国产大片达到了漏洞的至高境界,无处不是漏洞。
或者说,它们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漏洞。
然而,它们创造了电影史上低智商与高票房的最大落差,委实是个不小的奇迹。
让我们回到《MONK》。
他最让我喜欢的是那一种天真与温情。
曾经有个影迷把他比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一个小王子。
尽管从形象上,MONK和小王子天差地远,但这个拘谨的笨拙的神经的中年男子,一样让你由衷疼惜。
他的那些怪癖,大家或多或少都有一点吧。
我是那种心理至为健康的人,但是离家锁门的时候,难免忧虑一下卫生间的水龙头关掉了没有。
只不过,MONK是个怪癖集大成者。
但你想必知道张潮在《幽梦影》里说过的话: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
在MONK之前,我最喜欢的侦探不是大烟斗福尔摩斯,也不是鸡蛋脑袋波洛,而是在《马耳他之鹰》里的山姆·斯派德。
这是一个绝对冷酷的家伙。
斯派德爱上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为了巨宝,欺骗了所有的人,又杀害过他侦探所的合伙人。
他抓住了这个女人,并把她交给了警察。
女人诱惑他:你难道一点都不爱我?
他说,我想我是我爱你的。
但我要把你交出去。
过二十年你会被释放,你是个宝贝儿,我会等你的。
如果他们绞死你,我会常常想念你。
斯派德是亨弗莱·鲍嘉饰演的,是强悍的狼与狡黠的狐狸的结合体。
我欣赏这种无情的硬汉派头,但也喜欢MONK,一个深情得不可救药的脆弱家伙。
这两个截然相反的人,在我心中的份量,可谓难分轩轾。
人生,就是这样充满矛盾,人生观才会如此歧异冲突,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吧。
附录:《MONK》所获诸多奖项艾美奖 * 2003 获奖:喜剧类最佳男主角(Tony Shalhoub) * 2003 获奖:最佳主题音乐(Jeff Beal) * 2004 提名:喜剧类最佳男主角(Tony Shalhoub) * 2004 获奖:喜剧类最佳男演员(John Turturro) * 2004 获奖:最佳主题音乐(《It's a Jungle Out There》,Randy Newman) * 2004 提名:喜剧类最佳选角奖 金球奖 * 2003 获奖:电视音乐剧/喜剧类最佳男演员(Tony Shalhoub) * 2004 提名:电视最佳音乐剧/喜剧 * 2004 提名:电视音乐剧/喜剧类最佳男演员(Tony Shalhoub) * 2004 提名:电视音乐剧/喜剧类最佳女演员(Betty Schram) 演员工会奖 * 2003 提名:喜剧类最佳男演员(Tony Shalhoub) * 2004 获奖:喜剧类最佳男演员(Tony Shalhoub) 爱伦坡奖 * 2003 提名:电视最佳单集(《Mr. Monk Takes a Vacation》,编剧Hy Conrad) * 2004 提名:电视最佳单集(《Mr. Monk and the 12th Man》,编剧Michael Angeli) * 2004 提名:电视最佳单集(《Mr. Monk and the Very, Very Old Man》,编剧Daniel Dratch)
延续了八季的Monk终于落下帷幕了 我会想念你的 可爱的Monk 就像最后唱的那首歌: 是时候说再见了 我们一直希望这一天不会到来 但是却还是到来了 尽管会有很多人心碎 但是我们还是要继续前进 因为我知道在我离开时 你们还会想念我 在我们相遇的时候 我以为我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 值得记忆的如此之少 要忘却的却如此之多 是你陪伴我从黑暗走向光明 在我离开时 我知道你们还会想念我 我是一个羞怯的人 说这些话会令我很伤心 i> 毕竟我们一起经历了这么多 所以让我们以你好来代替再见吧 i> 继续点亮那盏你用来 照亮我前路的灯吧 在我变得更好之前 我知道是你使我变得更坚强 在我离开时 我知道你们还会想念我 在我变得更好之前 我知道是你使我变得更坚强 在我离开的时候 我知道我会想念你的 Be Happy Mr.Monk ByeBye
看到最终回的字样,有强烈的不舍感说来的确很有缘偶尔用“神探”的关键字在电驴里搜索到了这部电视剧一看不觉得,渐渐发现这是一部正是合我口味的剧集它诙谐、幽默,人物古怪,却不乏感动的瞬间我一口气就将过去的那几季都观赏完了很喜欢剧集说故事的方式悬念的剧情和人物关系结合地恰到好处虽然是一部侦探剧集,往往有凶杀案发生但奇怪的是,它给我的印象是非常阳光的、正面的那正是因为主人公MONK先生和他身边的同事、好友们他们总是在简单的生活中能感受到些有趣、幽默的事物而MONK对他故去妻子的爱意,深深打动了我。
这部剧集陪伴我一年有余了感慨时间的迅猛期间,那位MONK最崇敬的心理医生扮演者过世了MONK也悄然演了整整百余集这才不知不觉发现,过了那么久也终于到了即将谢幕的那一刻这感觉就如同friends的粉丝们在2004年时候的感觉一样吧虽然MONK没有那么长久,那么有名但也同样会因为是一部好剧而牢牢让观众们铭记在心的。
那个,请问你们是从哪里看的啊,为什么我找不到呢😂😂😂以下纯粹凑字数啊别介意红红火火恍恍惚惚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红红火火恍恍惚惚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红红火火恍恍惚惚哈哈哈红红火火恍恍惚惚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Monk在英语中的意思是:僧侣。
而这个姓“Monk”的大侦探,的确过着一种僧侣般的生活。
患有严重OCD(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的阿蒙,他所害怕的物品清单上列有足足312项,并且按照害怕的程度依次排序,令人瞠目。
例如:细菌、针、牛奶、人群、高度、封闭空间、鸟、演讲…………阿蒙是个非常不会交际的人。
跟陌生人交谈时,需要看着自己事先写好的卡片来寻找话题。
大部分正常人都会嘲笑阿蒙的奇怪思维,例如他会把别人说的反话当作正经话来回应,结果造成爆笑。
他的洁癖也令人发指。
每次跟人握完手都会立即用消毒纸巾狂擦手、家里纤尘不染是因为经常半夜三点起床吸尘。
喝水只喝一个牌子,宁可渴死也绝对不碰其他牌子的水。
由于强迫症,每一个路灯、每一棵树,他都要去碰触一下,绝不能漏过任何一个。
看到不协调的东西他就浑身不自在的抽动身体。
最搞笑的是有一次他用左手去触碰一个500瓦的灯泡,结果直接烫伤。
Natalie马上拖着他要去医务室,结果他在走之前又用右手碰了这个灯泡一下。
OK,这下心里舒服了,双手平等了,都烫坏了。
也许正因为如此严重的毛病,才使得他成为一个极其敏锐的犯罪现场专家。
不能说他仅有火眼金睛,有时候更多的是一种天生的洞察力,使他能够洞悉别人看不到的那些情景。
即使是大家都能看到的东西,他一眼就能看到事物之间的关联的能力也令人叹为观止。
每当别人惊呼他的厉害时,他永远是这句话:It's a gift, and a curse.阿蒙的妻子Trudy是阿蒙唯一在乎的人。
而她已经死了。
如果一个人还活着,还能跟你一起生活,让你幸福,或者选择离开你,让你伤心,那么事在人为,总还有办法去面对,去解决。
但是,死即永恒,你永远不会知道后面的变数,永远不会知道她会不会背叛你,永远不会知道她到底值不值得你用一生去爱。
关于这个人,你所爱的人,你对她的所有印象、她给你的所有感受,都将停留在她死亡的那个时间。
她给你的所有记忆,就只有当时的爱。
而阿蒙对trudy的爱,也就是这么保留下来。
对一个人的专情造就了对他人的无情,有时候人的性格行为就是这么相辅相成。
不得不承认阿蒙有时候确实很冷漠。
那是因为他真的不在乎。
在他的内心,他永远只有一个人了。
陪伴了他三年(好像不止,记不太清了),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无微不至照顾、帮助他的助手Sharona走了,他也没有伤心,他只是烦恼没有人帮他做事了。
Sharona在的时候,他从来也不会考虑她的感受,一切都是按着自己的想法做事。
对Natalie也是如此。
当然当她们有难的时候(通常这个难都是因他而起-_-!
),他还是会奋不顾身地忘记自己所害怕的东西去相救。
但这只是说明他还是一个相当善良、相当有社会责任感的人,起码还知道除暴安良。
你真的相信他什么都不在乎吗?
那就错了。
伟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事物都是辩证统一的。
矛盾的东西其实并非真的矛盾。
比如我们的阿蒙,其实他相当在意,在意很多东西。
阿蒙没有朋友。
他的生活中只有trudy、助手natalie(以前是Sharona,后来离开了他)、警局的合作伙伴leland队长和助手disher,以及他的心理医生Dr. Kroger。
阿蒙渴望友情,非常希望自己有一个好朋友。
在某一集中,凶手为了得到和毁灭行凶证据,设计进入了阿蒙的生活,成为他的好朋友。
天真的阿蒙是多么高兴啊!
为了保持这段友谊,阿蒙甚至可以容忍自己向来严格恪守的种种条规被破坏。
还有与孩子的那一集,那个可爱的小男孩天真调皮地不停喊着:Monk Monk Monk……的时候,阿蒙是那么的开心,他是多么想把这个孩子留在身边,跟他做伴,抚养、陪伴他长大。
可是他深知自己的毛病会对那孩子的一生造成多么严重的影响。
他绝不希望那孩子重蹈他的覆辙,所以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被别的家庭认领。
完美的侦探背后就是这么一个不完美的人生。
完美,就是由许多个不完美所造就。
我之所以能够对阿蒙的生活感同身受,是因为我找到了自己与阿蒙最大的共同点。
世界在变,身边的人、事、物也都在变,只有我们没有变。
所以经常会觉得,一切都在离我们远去。
我们只想保留现在的一切,并不要求更多。
但是却连现在都留不住。
也许所有喜爱阿蒙的观众都会希望,有朝一日,阿蒙能够走出亡妻的阴影,能够摆脱强迫症的阴影,融入人群融入生活,大家认为这样他会比较快乐。
可是我想,这是不太可能的吧。
如果真的可以做到融入生活,那他还是自己吗?
还是那个真实的阿蒙吗?
像别人一样生活,真的会快乐吗?
生活总是有着无尽的烦恼,真正能够不在意世事的人又有几个。
人生下来就是不自由的,甚至连出生,也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
阿蒙有一次绝望地说:我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
这也是我一直说的一句话。
我们已经没有办法来改变自己的出生了,从此以后,只有对自己负责。
无论多么困难,都必须坚持着走下去。
我很欣慰地看到阿蒙很少有轻生的念头,那也是鼓励我积极向前走下去的动力。
我相信阿蒙是真正看破了尘世的。
我喜欢的老师曾经跟我说过,平淡不是对一切很疏远,而是对一切有悲悯之心。
我非常认同这句话。
就像佛学中提倡,真正的看破是提起,积极地为大众服务。
很多人都在追求自由,可是他们未必知道真正的自由是什么。
人活着总是为了某个目的。
我想阿蒙是真的自由。
即使没有了trudy的他没有了任何牵挂,这个世界有太多让他害怕、让他无时无刻不焦虑的东西,他仍然选择勇敢的走下去,并且运用自己的天赋造福于人民大众。
我想,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能够承担得起责任,才是真正的自由吧。
也许有的人真的不需要那些世俗的东西,也许悲伤的尽头真的有仙境。
我宁可相信,保留着心里这块净土,这才是快乐的真正来源。
看了大半年的阿蒙终于落幕了。
记得第一次看到阿蒙时对这个傻呼呼神经质的中年男人很无感,可优秀的电视剧总是越到后面越让人欲罢不能。
阿蒙的认真,阿蒙的执着,阿蒙对朱迪永恒的爱让我动容,让我感慨。
他的伙伴们何不是这样呢,大男子主义却重情重义的Leland上尉,爱好音乐爱惜朋友爱慕sharona的randy中尉,还有我最喜欢的可爱善良温柔有耐心好女人典范natalie小姐,当然还有脾气火爆胸部超大的sharona。
有时候我几乎不觉得这是部侦探片,这根本就是彻头彻尾的喜剧电视剧嘛,由阿蒙这个神经质带领着几个滑稽伙伴不断戳中你的笑点!
我每个晚上睡觉前都要在电视机前笑一阵呢。
现在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如此的依依不舍。
人们老问幸福的人生是什么,我想,不就是干点喜欢干的事和要好的朋友们简简单单,平凡快乐的生活吗!
但愿我能做到。
不是一个对美剧很有毅力的人,但毅然追完了这八季《Monk》。
或许一开始关注的是剧情以及破案方法,像看其他侦探类的电视一样,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但是不知不觉开始把它当成剧情片来看了,探案过程反而退居次要地位。
剧中的MONK或许很极端,他惧怕很多东西,有极其严重的洁癖和强迫症,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他又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他的精神力量是很强大的,而且他有一个信念在支撑,那就是找到杀死他妻子的凶手。
所以他一次次的破案,一次次的将真正的凶手绳之以法。
剧中有很多让人感动的元素。
首先是Monk对亡妻的感情,或许很夸张,但是因为妻子的去世他三年没能走出家门,一直戴着自己的婚戒,保留着妻子的一切东西,虽然有严重的强迫症,所有的东西都必须紧紧有条,但是却一直让家里的茶几歪着放置,因为那是TRUDY放的。
将Trudy的枕头一直留着陪伴着自己,十二年。
有多少男人能够在与妻子分别后的十二年中一直念念不忘恋恋不舍呢。
Monk做到了,或许这只是在剧中,但是这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种对爱情的执着,让我们感动。
再说友情,无论是娜塔莉,Captain,Randy,Shrana甚至包括一直跟Monk不对盘的Harold都与Monk有着无比深厚的友情。
前面几人同样身为剧中的主角,一直通力合作,他们不仅一起破案,而且对MONK都那么的照顾,在关键时刻,互相的扶持,可以说,Monk能够一直顺利的生活下来,与他们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在这里单说Harold,他与Monk一直是死对头,好几次涉及命案,Monk虽对他咬牙切齿,却每每首先排除对他的怀疑,在他们共同的心理医生去世后,又不约而同的预约了同一个医生,在一起案子中,Monk与Harold同时遇险,他俩一起脱险后,Harold主动退出了小组治疗,让Monk可以单独进行治疗却同时不失去保险金。
虽然他一直对Monk不说好话,但是却以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他们是朋友。
每个人在生活中是不是都会遇到这样的朋友呢,或许有时候这也是一种福气。
在这部剧中,主人公不是帅气逼人身手了得的大英雄,却用自己的方式为我们展示了另一种Perfect。
我看到Bitty Schram很惊讶,也很欣然看到女主角有点颠覆以往让我看到嫉妒的形象,演的这么自然,太漂亮了。
善良,美丽,有耐性,真是很舒服呢。
我得慢慢看。。。
我看着看着就越来越想当MONK的女助手, 照顾他安慰他, 因为他是一个那么善良可爱聪明又不能正常FUNCTION的人. 就像第一季里CAPTAIN说的, 世界上只有一个MONK, 没有人能看到他看到的东西. 他常常叨念着"IT'S A GIFT AND A CURSE", 同时不停地拿湿纸巾用力地擦着手, 这样的MONK我看着真心疼. 我多想当她的女助手, 这样我就可以好好照顾他, 陪他玩, 让他开开心心的. 当然MONK是不知道什么叫ENJOY的, 因为他深深爱着的妻子死了, 他找不到凶手.最后两季大家就不用看了, 编剧ran out of ideas, 故事都很差, 看得我难受。
它幽默,但不做作它是部喜剧, 又不是纯粹的喜剧他呢,有点神经质,有点忧郁,有点自我但绝对是个天才
有点好笑有点傻。。。。
作为侦探剧来说一般,但是把洁癖的学的真像。
我最爱的侦探类美剧。喜欢主角MONK,艾美奖最佳男演员。可惜,第三季,护士小姐走后就不好看了。
反套路的侦探。神经质,唠唠叨叨,生活不能自理,让人抓狂的蒙克,我觉得他是侦探版的Sheldon。碎嘴又可爱,胆小又勇敢的蒙克足以列入世界名侦探之列。
多了就厌了
口碑很好,但是我觉得太拖沓便停了
前几季可打5星, 后面就一般了
强迫症阿蒙好有爱=。=
终于八季大结局了……好舍不得……要买碟收藏~~~~
这个译名好搞,还是《神经妙探》好一些
一开始对Monk那些奇怪的强迫症是很喜爱的,不过看了四季还是五季下来就越来越疲劳了,两位女助手都很不错~
40分钟一集的片我得用两个小时才熬得完……
抽空补下去。
monk太可爱了!~
all time favorite~
先告诉你凶手是谁,Monk再大显身手找出线索,模式跟科伦步啦古佃任三郎啦都一样,拍得好看极了,推理全是通过不起眼又很经得起推敲的细节,逻辑最高!
aaaaaaaaaaaaaaaaaaaaaa最神经的好男人
一个神经质侦探竟然能如此深得人心 曲终人散了
有点乏,女猪脚是生活大爆炸中的那只哦。私以为剧本写得太做作了。
男主语气很快,可是剧中能让观众看到的细节都太少了,成了男猪本人的表演秀,一季还好,要我追8季,自感有点吃不消。所以只能先放下了……毕竟好看的剧那么多,没必要强迫自己去看一个不适合自己的高分剧……一集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