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肯定导演即使上帝视角也在暗示我们男主说的不是事实,比如自杀女学生父亲对男主的描述;比如男主自己回忆与妻子吵架的那一段里两人的穿着和真实视频里的不一样。
然后我们要说服自己接受三个设定:一是男主在宾馆接到短信想杀第二个人,经历翻车去受害人家里挟持唠嗑最后杀人成功这件事虽然很扯淡但是是可行的(毕竟自己也说是靠巧合);二是这个公寓和轮到你了公寓是一种type,不光里面没有摄像头连外面也没有摄像头,所以判断男受害者回家时间不能看附近摄像头只能看鞋底有没有泥;三是警方假定这是一个人杀的两个人,但是不会去查两个受害者之间以及与加害者的关系,直接认为第二起案件是临时起意的凶杀案。
即使是这样,也很难相信警方会断错案:如果男主说的是对的,两人合力杀的死者。
那那个男的事后是怎么逃离已经有警察进入的公寓的?
趁乱走那么容易吗?
他们拖行了死者死者背部有皮肤擦伤吗?
在可能已经开始出现尸僵的尸体上用力(搬)不会留下痕迹吗?
另一方面,如果女方在爱人被杀的这件事情上说的是真的,那么就意味着,男受害者是在女主跑去叫救兵又跑来的过程中被杀的。
那么,这个时候死者是不是还没凉透?!
是不是还能再抢救下?!!!
这种即时死亡法医都要说是8-12点死的?!!!
这是不是辣鸡??!!!
所以这个电影告诉我们,对于悬疑向犯罪而言,尽量不要写耗时长互动多的犯罪过程,要不然你无法解释为什么你能离开他身边去厨房只拿手电筒而不找刀;为什么在卫生间脱离他视线控制不拿个剃须器等利器只拿个手电筒照啊照;为什么情人到门口了不想办法传递自己身处危险的信息而真是想打发他走;为什么第一次和最后一次逃出房门都不知道喊救命,扁桃体炎吗?!
还有,经典的灵感一现都是从不相干的事情联想到犯罪情况(看看死神小学生),这种最后硬来一个“我不会告诉你他死于药物过量”的提示是个什么骚操作,观众不会觉得你牛逼,只会觉得“我擦我以为你排除了这个原因才放他走的啊,你连药物浓度都没测是闹哪样”。
所以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不要以为罗生门的故事用烂了就好用。
最后再次感谢导演一直在强调印度办案人员多么不靠谱,每次我质疑案件逻辑的时候想到这个就能接受了,很贴心。
PS:如果导演能力不够的话,不要加太多多余的镜头,这不是伏笔,是故弄玄虚。
我的一个警察朋友说,警察办案应该怎样怎样?
我看过的电视剧电影上面说,法医鉴定应该怎样怎样?
但是,诸位,这只是你开了上帝视角后大智慧的觉悟!
电影的合理性不在于你怎么样看,而是在于整个背景和人物设计上的一致性,能做到逻辑稳定就行!
电影一开始就告诉你了这是一个警察又懒又馋,既不专业也不负责的社会,长官只想破案,没人在乎真相!
这样的背景才能够让巧合成为主角脱罪的基础!
如果按你们的标准,所有人都是CSI,那一开始就结束了,直接案件水落石出,但是,那不就是用了前朝的剑斩了本朝的官!
况且,这样的社会真的不存在吗?
神探李昌钰说过他在台湾工作时,破案率150%,为什么抓的人比实际犯人还多?
因为没人在乎真相,大家只想破案而已!
1、一个车祸受伤的人,为什么要爬到一栋住宅的3楼某住户家去求救?
说不认识这家主人?
为什么不能拍摄谢卡尔的家就在路边一栋屋里,稍微合乎情理一点会死吗?
2、两个保安换岗时间是20:00,拉肚子的是后一个保安,这谢卡尔19:30回家和情夫发生冲突,几分钟后出门,前一个保安没看见?
24:00左右谢卡尔回来,后一个保安就算拉肚子没看见他人回来,他开回来的车子就露天停着你也看不见吗?
3、凯瑟琳从小到大每天都吃的药,重量突然增加了3倍,感觉不到吗?
这种治疗心脏病的药,过量服用反而会诱发心脏病,法医竟然不知道?
4、检验科这法医笃定凯瑟琳的死因必然不是过量服药,竟然仅仅是因为他数了药瓶里剩余胶囊的颗数和购买日期相符,有人补放了几颗进去不行吗?
5、他连药瓶里剩余胶囊的颗数都数清楚了,都没发现这胶囊的重量是正常的3倍?
6、依据电影叙述的真相,小说家用钝器砸死了谢卡尔,上有小说家的指纹,却没有情夫的指纹,小说家还说自己也是被情夫用那玩意砸晕的,他这睁着眼睛说瞎话,和客观证据全是矛盾,怎么就成功洗脱嫌疑了?
7、德夫最后通知同事,和机场方面沟通,禁止这趟航班起飞,被小说家一个电话打过来,沾沾自喜的坦白自己杀人的经过,这德夫他妈的听的津津有味,同事打过来的电话都不接了,最后飞机没有被拦停把嫌犯放跑了?
还有太多都懒得写了,之所以花时间写这些,是因为气不过评论里竟然还有人评价说,大家觉得这部戏拍的不好,因为站位不够高,这电影的主题不是说案子,说的是社会现象、政治生态的问题?
呸!
装腔作势,哗众取宠
看完才来看了下评分,没想到这部居然只有6.8分?
这部电影在剪辑,剧情发展,以及后面的反转上都是完成度挺高的,唯一的遗憾是最后自杀女孩的父亲没有登上那飞机亲眼看见男主喝了那杯有毒的酒当场身亡,当然这是我的想象。
不过这部电影还是很值得去看的,不知道为什么评分这么低,在国内这部电影至少可以7.5以上。
唯一让我看出问题的是男主被带到警局的时候,他脱下鞋子揉着脚,脚后跟上有明显的刮伤痕迹,我当时就像这肯定是鞋子不合脚的问题而不是跑太久的问题,这也给后面埋下了一个伏笔,最后男主和警察通话才暴露这一细节。
最后让我感到遗憾的,也是我开始说的,既然交代出了自杀女生家人这条线,却没有好好理好这条线,飞机起飞前最后上机的不是那个自杀女生的父亲,喝下的那杯酒也不是要他命的毒酒,这是让我最后感到遗憾的,不过这电影的剧情还是很不错,演员演技出色,剪辑出色,很值得一看。
对案件本身的一些分析和自己的见解,欢迎指正。
(纯个人观点) 故事梗概就不在此赘述了,直接进入分析。
完全剧透,慎入。
故事以警察追捕一个逃跑的灰衣男子作为开场白,并以发现一具尸体拉开序幕。
看的过程中难免会有点晕头转向,一会儿是男主(名字太长,后文直接简称为男主)的回忆,一会儿又是女主玛雅(后文简称玛雅)的回忆,其中还穿插着各种旁人的证词以及零散的线索,初看感觉就是一锅放了太多佐料的鲜汤,浑浊不堪。
不过我们现在把每段证词都拆分开,再按照人重新组合,就能暂时得到以下清晰脉络: 首先是男主的陈词: 男主是一名英国籍的印度作家,为了让身为出版社总裁妻子好好休息,没有让她参加自己七点半的新书发布会。
之后回家,他发现妻子倒地身亡,于是报了警。
在警察准备带他回警局问话时,他因害怕而逃跑。
逃跑途中撞车受伤,不得已就近找了一户人家求救,而正巧就是玛雅家。
在此期间玛雅得知了他是在逃嫌犯,不但没有害怕反而赶走了上门服务的保洁,还主动给他包扎伤口,甚至暗送秋波,并且还和半路上门的情夫上演了一出好戏,冒充她丈夫来把杀害其丈夫(后文简称律师)的罪名嫁祸给他。
等他被砸晕后醒来,警察已经团团包围。
再者是玛雅的证词: 玛雅独自在家时男主突然闯入,并且劫持了她赶走上门来的保洁和情夫;在她家里翻找东西,还一直询问她有没有上锁的柜子;玛雅在电视里知晓他是在逃嫌犯后,趁给男主倒酒的时候偷拿了手电筒并假借上厕所的名义向街上路人求救;无果只能趁机逃跑,结果跑得太慢又被男主拽回去;扭打中遇到回家的律师,并且趁着律师与男主对峙时跑出去求救,等警察到现场时,男主一脸懵逼站在一旁,而律师已经凉凉。
双方各执一词,结论矛盾,那么判断至少有一人说了谎。
现在来整理下穿插其中的一些间接证据。
1、男主新出版的书中原型父亲的证词。
老父亲告诉警长男主为了让书大卖而将自己女儿的名字曝光,使得所有人都知道了女儿被强奸的事,舆论逼得女儿自杀的事。
(在此可窥见男主人品) 2、值班的保安的证词。
第一个保安称自己在七点半看到玛雅丈夫回家,之后他八点换班交接给下一个保安,下一个保安(带着狗的人)在开头出现时已经交代了自己因吃坏肚子一直在厕所,虽然说之后律师没有再出门,但是显然他的证词存疑——他甚至都没看到男主跑上楼。
(丈夫初次现身时间确认) 3、目击者的证词。
一对夫妻正巧在男主下榻的酒店对面拍到了男主与妻子发生口角的场景,之后妻子就遇害了,之前的陈述中男主也没有坦白事发当日与妻子争吵的事,男主由此嫌疑大大增加。
4、情夫的证词。
情夫交代自己七点多在玛雅家长与其丈夫发生口角,并被丈夫推倒撞坏玻璃茶几。
丈夫离开后他也离开了,但放心不下,在电话联系不上玛雅后回到玛雅家却被拒之门外,无奈只能离开。
但因为最初谎称了自己未到过事发现场以及和玛雅的真实关系,因此嫌疑无法洗清。
同时,也增加了玛雅的嫌疑。
5、特殊事件,也是关键定论证据。
案发当日晚上11点开始下雨。
根据保安的证词,律师七点半回家,警长由此推断:如果如玛雅所言,那么丈夫最后在12点回家,那时必定已经下雨,所以鞋子上不可能没有泥巴;反之,丈夫如果7点半回来后再没有出去过,那么杀害律师的人就是玛雅和情夫。
(吐槽一下:首先不说丈夫有没有进屋先擦鞋的习惯,怎么看这个公寓也算比较高级,难道门口没有铺路,到处都是烂泥地?
难道警长下车踩到了烂泥地,玛雅丈夫就一定是跟他踩在同一块地上么?
这片区域没有一块干净的地吗?!
) 你要说这个案件用确凿的证据来定罪,确实没有。
警长最后的证据也经不起推敲,但就目前警方掌握的证据来看,这是个合乎情理的最佳定论。
首先就作案动机来看,男主在警方面前目前没有作案动机,而玛雅因为偷情被律师发现,因此动机明显,嫌疑最大。
另外根据现场证物,坐实情夫与律师发生肢体冲突(现场留有情夫的血迹),所以在最后男主没有坦白前,警方的定论合情合理。
如果硬要用证据来进行硬核分析的话: 首先,男主和情夫都出现在现场,而且都与死者或者彼此之间发生过肢体冲突,指纹和血迹都留在现场;再者,通过伤口推断出打死律师的凶手跟律师差不多高,最多只能排除玛雅没直接动手,而男主和情夫都有可能(对,就是这么巧合,被害人和嫌犯的身高都差不多);即使警方发现了律师与男主的利害关系,也只是证明了他有充足的犯罪动机;最后,我看很多人说男主谎称自己被设计砸晕,检测下现场那个沾有血迹的凶器上有没有他的血迹不就行了么?
且不说男主本身车祸带伤,在现场留有血迹属于正常;砸他的凶器和杀害律师的凶器未必就是同一物体,而且男主是那种考虑到天气因素造成的重要证物销毁的人,这种细节说不定他早已考虑到并且伪造好了。
不过警方的调查确实比较粗糙,比如男主的行为存在着比较大的疑点,首先他在逃跑后,按照他的说法求助于玛雅是凑巧,那么问题来了:他当时翻车受伤,对于一个受伤的人在陌生地方求助,率先向底楼住户求助是首选,何况从现场看一层住户不止一家。
而玛雅家显然起码在二楼以上(而且是走楼梯的那种),正常情况下为了及早获救都会选择就近,而男主却偏偏跑到楼上去求助,显然有违常理。
另外根据男主自己所言,是看到妻子手机上与律师的短信才发现两人联合要告发他,但男主之后非常顺畅地找到了律师家,他是怎么知道律师住处的?
如果按照他的熟悉程度,双方必定之前常有来往,然而作为律师妻子的玛雅并不认识他,这一点很难自圆其说。
有人可能觉得最后男主解释自己和律师互换鞋子这个有点强行,这个点我觉得没问题,故事一开始就已经埋了伏笔——男主在讯问室里脱鞋揉脚,显然是穿的鞋磨脚,要么鞋是新买的要么就穿的根本不是自己的鞋,与最后他与律师换鞋构成呼应。
我倒觉得最后警长被妻子的话点醒去二次查证也是过渡比较牵强,有强行反转之嫌。
还有很多评论觉得警方在查案过程中操作缺乏专业性,我们看的又不是CSI,连警长都自嘲说印度警察在案件发生后一周才会启动调查,在这点上无须较真;而且在没有决定性证据,谁都嫌疑的情况下,就看谁的故事讲得圆满。
警长说,每个人都说得一口好故事,显然男主的故事讲得最出色,所以他成为了最后的赢家。
另外,其中一些细节什么装灯管,扔卷筒纸,或者是警长与妻子的对话,还有警长和男主说自己弟弟的故事等等,我觉得其实并不存在什么特别的深意,可能只是为了丰富故事剧情,或者只是带有误导向的叙事诡计而已。
在此我也不想做过度解读了。
这桩案件本身,就是一个谜。
only god knows what happened。
剧情很有意思,罗生门事件。
罪犯与被害人完全两套说辞,都是利于己方不利于对方的。
逻辑上还算完整,bug出现的并不是很多,一波接一波的反转很过瘾。
能把自己的设定给圆上。
女主从房间逃到楼梯的长镜头很好啊,身临其境般感受到紧张的气氛。
bug:1、女主逃的时候不应该扯破嗓子般大喊大叫吗?
这样被救的成功率能高很多。
2、最不理解的一点是,电视台的主持人凭什么说男主就是杀人犯,没问男主人任何问题,短短两个小时就确定了凶手了?
还要全城广播,深怕群众不知道杀人犯就在自己身边?
印度警察是神牛哇。
超神了。
3、本片最关键的证据是鞋上的泥,丈夫12点回来被害后换上的,但为啥法医也说是20点遇害的?
4、众所周知法医检查是否过量是看胶囊数量的,而不是看胶囊里的药粉剂量。
很喜欢坏人最后活下来的电影,很真实,正义很多时候都是迟到的
级别:绵里针这部悬疑片太烧脑了,为了理清故事脉,小爷我努力的调整叙事格式。
小爷我先在开篇列好人物名单,以防这部电影的小粉丝儿你看晕了(爷是剧透小百科)。
『故事背景』深更半夜,督察德夫被电话铃声吵醒。
孟买的雨夜一直都包裹着罪恶,世人早已见怪不怪。
不过这次的犯罪嫌疑人是位名作家,而且受害人还是两个——作家维克拉姆的妻子以及一名律师。
维克拉姆不仅有名气,还是个有门路的英籍印度佬。
上司向德夫直接下通牒:限你三天时间内破案。
按照破案的常规流程走,三天怎么可能够。
不过,胳膊拧不过大腿,德夫还是应下了。
牢房里,维克拉姆既沉浸在妻子心脏病发的哀伤之中,又担忧自己的清白。
如果是倾慕他的书迷见着他这番模样,或许会立即放了他。
然而德夫并不了解他,而且对于判定一个人有罪没罪,他习惯用证据说话。
至于维克拉姆涉及的两宗命案是怎么来的,还得要从头说起。
维克拉姆发现自己的妻子心脏病发而亡后,他主动向警方报案,不过唬人的办案手续又让他半路出逃。
意外遭遇车祸后,维克拉姆又逃窜到了一户律师谢加家中,最后谢加的妻子玛雅报案,警察当场将维克拉姆逮捕,律师则死在了他的脚下,他也因此成了第二宗命案的犯罪嫌疑人。
律师死亡案的在场人员中还有律师的妻子玛雅,她也位于嫌疑人之列。
两名嫌疑人的供词天差地别,究竟谁的供词可信,德夫只得边听边研究。
『第一场分歧』维克拉姆的辩词:他向开门的律师妻子玛雅恳求拨打一通电话,刚进室内,便发现茶几玻璃碎了一地,室内的氛围也让他拥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当电视新闻报道他的杀妻之嫌时,她竟然没有向敲门的保姆求救,反而继续和他独处。
玛雅的辩词:维克拉姆强行闯入她家,并威胁她不得向保姆求救,后来丈夫回来后和他肉搏,他拿起钝物将丈夫打死。
这场初次交锋,带来了三种可能的真相,至于哪一种可信,德夫还不能做决定,审讯仍需继续。
『第二场分歧』维克拉姆的辩词:玛雅听信了他的不幸遭遇,并细心为他上药,劝阻他报警,而且还故意对他调情。
玛雅的辩词:维克拉姆那种连自己妻子都能残忍杀害的男人,在杀她的丈夫时肯定是无所顾忌的。
当她被维克拉姆控制时,她一面表示顺从,另一面又趁维克拉姆不注意时偷拿了手电筒向楼下发信号。
尽管德夫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审讯,对这两名犯罪嫌疑人既温柔又凌厉,可他还是没有找到关键性的重大突破。
与其听那两人一面之词,不如多在现场所发现的证物上下功夫。
很快,法医送来了鉴定结果,站着的律师谢加是被六英尺高的人拿着钝物砸死的。
玛雅显然被排除在外,犯罪结果似乎一目了然。
德夫的上司忙着招呼他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结陈词。
那边被定罪的维克拉姆则拼命反抗:他还没来得及向德夫说出有“第三人物在场”的证据。
即便维克拉姆已被定罪,该有的证据仍被继续收集分析。
当德夫翻看被修复的照片后,他便知道之前对“律师谢加案”的定罪太过草率了。
玛雅又被叫到审讯室,一场新的辩证又开始了。
『第三场分歧』维克拉姆的辩词:当时还有一个男人在场,男人刚进门时,玛雅就假装那是她的丈夫。
当他看到桌子上玛雅和另一个男人的合照时,他立刻明白玛雅欺骗了他,不过那个男人抡起钝物直接将他打晕了。
迷糊之中,他隐约看到一个男人的尸体被拖到了客厅。
当他完全清醒时,警察已经赶到现场并误以为他是真凶。
玛雅的辩词:她因为孤单寂寞,所以才和丈夫的朋友相好,没想到丈夫提前在七点多归家直接逮住了偷情的两人,文件袋子里的照片正是他们往日偷情的证据。
丈夫和情人大干一场,茶几玻璃碎了一地,情人流血受伤后离开。
丈夫也生气的离开了,并在凌晨又回到了家中,恰巧碰到了闯入的维克拉姆,然后维克拉姆将他杀死,而她自己则在大街上堵住了开车的警察。
律师当晚究竟有没有再次离开家?
若有,玛雅的证词或许可信。
若没有,维克拉姆的证词才有可能是真实的。
小区门卫发誓,他的确没有看到过律师再次离家。
看来,这次维克拉姆的证词可信度更大些。
孟买的周末依旧下雨,然而孟买的警察周末不休息。
德夫和手下继续讨论着案情的重重疑点,他顺便用手帕擦拭鞋子上的泥点。
忽然,他灵机一动,去假明真的办法瞬间在他脑中迸发。
证物室的证物并没有遭到篡改,律师的鞋子底部干干净净。
看来玛雅才是说谎者,因为若是按照玛雅所说的时辰,律师到家前,孟买的天空必下大雨,律师的鞋子也必然占满泥泞。
然而事实却是证物室里律师穿的那双鞋子干干净净,没有一丝泥泞。
人证物证俱在,玛雅锒铛入狱,维克拉姆则重见天日。
维克拉姆这三日过得辛苦,不仅要遭受“律师死亡案件”的审讯,还同时要承受自己“妻子死亡案件”的审讯。
维克拉姆告诉德夫,妻子从小就有轻微的心脏病,需要每日服药保命,那几日妻子因为操劳他的新书发布会,一个人累到心脏病发猝死。
凡是在年轻配偶意外死亡的案件中,另一半总是摆脱不了最大的嫌疑。
所以起初德夫并不相信维克拉姆的这番托词。
更何况德夫还意外得知了一条重要线索——一对夫妇拍下了维克拉姆前几日和自己妻子争吵的画面。
维克拉姆向他解释了其中的缘由:他之前的一本名作是以一个被强奸的女孩为原型,原本说好要保护女孩隐私的承诺被自己的妻子违背了,纷至沓来的言论和异样的眼光让女孩不堪受辱,从而选择了自杀。
这件事情恰巧是他和妻子争论的导火索。
德夫见过自杀女孩的父亲,他可没有提过维克拉姆的妻子,而是坚持不懈地来警局为自己死去的女儿讨公道,而他要投诉的人渣恰恰是维克拉姆本人。
维克拉姆妻子的尸检报告最终证明她是心脏病发自然死亡的。
所以,在这项杀妻指控中,维克拉姆依旧是无罪的。
当维克拉姆还未离开牢房时,他曾忏悔地对德夫说:”是我杀死了她,都是因为那晚我没有陪在她身边。
”玛雅入狱,维克拉姆火化妻子后也即将离开孟买回到伦敦。
两桩命案,三天搞定。
督察德夫终于可以歇一歇了。
维克拉姆的书对德夫来说太过无聊,半个小时后,德夫的目光依旧停留在那一页上。
德夫妻子想要使坏,直接向他剧透:故事的主角最后是服药过量而亡。
德夫突然想到了什么,他急忙赶往试验室,询问法医维克拉姆的妻子有没有他杀的可能性。
随后他意外地打散了一丸胶囊药粉,里面的剂量是正常剂量的三倍。
案子再次峰回路转。
德夫命人拦截维克拉姆搭乘的飞机。
不过维克拉姆胸有成竹,他笃定自己定能“功成身退”。
他得意的和德夫通话,并告诉德夫自己的犯罪始末。
对于这个“一个人的犯罪,两个人的命案”,真相其实是这样的。
新书发布会的前两日,维克拉姆的妻子和她争吵,因为他泄露了被强奸的女孩的隐私信息,妻子决定取消新书发布会,还偷偷的和律师两人合计起诉他。
(上述图片均源自网络)维克拉姆决定来个一石三鸟,他偷偷加大了妻子每日服用的药粉剂量,从而造成她自然死亡的假象;然后他又当着德夫的面,把被强奸的女孩的自杀责任推给了死无对证的妻子。
最后他又到了律师家里将律师杀死,并调换了俩人穿的鞋子;他因偷情的照片碰巧知道了律师妻子的猫腻,所以他又很顺利的将律师之死嫁祸给了律师妻子以及她的情人。
这次的犯罪手法可以说是维克拉姆有史以来最完美的故事构想,这让他怎能不得意呢!
飞往伦敦的航班冉冉升空,德夫再无追捕的可能了。
维克拉姆是个英国公民,除非德夫能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他有罪,否则想要引渡他,恐怕就很难了。
至于那个“确凿的证据”——他的妻子,早已被维克拉姆付之一炬烧成灰烬了。
编辑|小爷
《天作谜案》故事创意来源于1965年的好莱坞电影《Signpost to Murder》,1969年Yash Chopra(担任导演)和B. R. Chopra(担任制片人)两兄弟翻拍成印度电影《天作谜案》,2017年B. R. Chopra的孙子Abhay Chopra翻拍了爷爷的《天作谜案》。
1965年和1969年的这两部电影资源不好找,尤其是中文字幕不好找,看个2017年的电影也不错。
这就是翻拍的价值之一:让人们发现以前好看的电影。
回国的第一部电影,是在光哥家配黏糊版火鸡面看的《天作谜案》。
我可能是因为有时差,实在是很难看进去。
而且加上前半段做饭,根本进入不了状态。
后来我看了一点,知道是一部情节多种反转的电影。
光嫂在一边也有解说,结局正如她所料,作家是骗子凶手。
评价还不错的电影,但是因为我身体状况,没好好看。
结果后来看了看不见的客人,才发现。
这部电影和看不见的客人也太像了。
但是剧情相对单调。
而且人物也没有那么饱满。
后来看解析,说两部电影的侧重点不一样。
这部是为了说明印度的治安和警力系统问题。
《客人》是单纯的悬疑电影,没有太多深层暗讽。
推荐大家去看看《看不见的客人》
《天作凶杀案》:没有爱情、没有歌舞、没有开挂,简直就是印度电影界的一股清流。
同样作为一部犯罪悬疑片,它并没有特别离奇或是不可思议的案情。
有趣的是,在西班牙电影《看不见的客人》中,主角是在律师的有意诱导下,不断变换着口供以图打赢官司,故事着力于刻画的是人性的阴暗面,而《天作凶杀案》则是两个嫌疑犯在互相指正,互相拆穿中,交替更改着口供,以求洗脱嫌疑,故事更看重的是逻辑与推理。
此外,影片在情节的细节方面做的也非常巧妙。
两个嫌疑犯每一轮口供,都是对同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事,进行详细复述,两人的口供在大框架和主线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一些小细节上却有一些小变化。
这就导致嫌疑人的身份在受害人和凶手之间来回互换,让人看着非常过瘾,而与此同时,两名嫌疑人的口供都非常严谨,可以说是毫无破绽,这又让人觉得非常烧脑,大脑会跟着电影的情节与思路来思考,到底谁才是凶手?
至于本片中的两个嫌疑犯的饰演者是“马洛萨”和“辛哈”,一对俊男美女。
虽然两人明明有颜值,但实际靠的都是演技征服了观众。
总体而言:《天作凶杀案》是比较出彩的悬疑犯罪类型片,片中故事全程烧脑,情节紧凑,一次次反转,一次次解密,似乎都在意料之外却都合乎情理之中。
甚至可以说这部电影悬念控制极佳,整个剧情的发展过程就如同“罗生门”一般让人难辨真假,是部剧情悬念重重考验脑力的佳作。
大概是我看过最短的印度电影了,只有100分钟,也没有歌舞。罗生门式的悬疑电影,其实故事很有噱头,两起案件串联下对角色的挖掘和反转也有亮点,只可惜拍摄一般,叙事和节奏没有把应有的亮点放大,制作相对简陋,包括角色特写、慢镜头运用整体还是印度片那些既视感,使得全片没有想象中的精彩。PS,都说本片像《看不见的客人》,但其实更像一部港片叫《笔忠诱罪》。
这部算印度反转剧本里差的了,不喜欢。
羡慕印度没有金盾影视中心,允许写没那么正确的东西:警察不一定伟光正,凶手可以逃之夭夭,善恶到头未必有报,法网恢恢,终有一漏。
反转总让人觉得,也就那样吧
最大的问题是,作家除了换鞋,其他都是巧合造成的,瞎猫撞上死耗子,期望太高。
没有歌舞,情节也不太行哇
嗯殖民地活该脏乱差,英国国籍一定高人一等逍遥法外,现在的类型片商比跪舔美帝国主义的安·利强多了
天作谜案:作为悬疑推理片,已经相当硬核了,基本没有出现硬伤,诡计做得几乎天衣无缝。
“意外”建立在证据不足的基础上(尸检没有药物检验以及比较准确的死亡时间、警察也没有调查人物之间的关系),过程各说各话,没风格没对峙,很无聊。
印度罗生门
既然反转是意料中的,那真相也早在意料中。
为了巧合而巧合?印度电影果然低于两小时时长且没有载歌载舞的不好看。
就……老套又无聊
在毫無預期的情況下竟然有點小驚喜,比如逍遙法外結局好評,比如配樂使用的頻率沒那麼高,比如能夠看到幾張有魅力的印度新面孔。不過電影的敘事節奏有問題,中段顯得拖沓冗長,劇本層面,懸念反轉過分依賴對話審問,證據不足且推理太弱,自殺女孩父親一角沒有充分利用起來,原本是可以讓案件更加撲朔迷離的存在,純粹作為功能性NPC有些浪費了。
几轮反转反的不赖。
没有歌舞升平,挺好。。虽然也是悬疑反转,但确实没有看不见的客人更震撼。
证据链不够,剧情略显牵强。
一个案件多种描述,跟去年的看不见的客人类似。只是剧情过于拖拉,看到后程基本哈欠连天,如果能一直保持开局10分钟的节奏就不失合格了。
看过《看不见的客人》又知道是反转剧就猜得七七八八了,不唱歌跳舞的印度片还不错。
终于看到一部没有歌舞的印度片了,结尾反转不错,只是有点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