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最后想活, 想让探长帮其减刑,但未能成功。
有可能是探长故意拖延时间,也有可能减刑申请未被批准。
毕竟是毒杀亲夫,不管因为什么,也是杀人罪。
最后女主也是心满意足大声说着继续表演,慷慨赴死。
然后成了人们心中的英雄, 其作品继续上演,观众都来观看,为女主角色鼓掌。。。
这时候女主影像又出现在舞台上,表达了女主演技实在高超,蒙蔽了世人的双眼。
刚看这部片,颇给我一种看到福尔摩斯的错觉,影片时代感很强,浓重的英式侦探剧风格,环境、舞台、服装及各种道具布置都十分考究,气氛营造得颇为到位,人物演绎也非常精彩,给人很强的带入感。
我想重点说的是,剧中的几个关键人物包括基尔代尔警探、利兹、雷诺、克里和艾夫琳,以及艾夫琳的死和影片的最终结局。
基尔代尔警探自以为通过印证笔体找到了真凶约翰 • 克里,但他一开始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武断地将图书馆一本书里的笔记认定为一名男性的笔体,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核证,认为其出自克里之手,得出克里是杀人凶手的结果必然是不可靠的,因为他根本不可能看到克里真正的笔体,克里的手稿都被利兹销毁了。
直到他从绞刑架下救出利兹并让她写下克里是杀人犯的辩解书时,她却写下自己才是杀人恶魔,这时他被这一事实极度震惊,内心无比煎熬,他没有将事实公之于众,而是在思虑再三后把利兹的辩解书烧掉了,我觉得一方面为了保留自己的名誉和前途,一方面也为了不让利兹以杀人魔扬名的希望成真。
再说说利兹以及她和克里、雷诺等人的关系。
利兹从小是很可怜的,生活环境极其恶劣,小时候被人性侵,回家后没有得到母亲的保护安慰,反而被母亲用烧红的针扎下体的经历,让她极度厌恶那个社会,厌恶自己的母亲,厌恶男人和性事,也埋下了她日后成为杀人恶魔的种子。
她和克里结婚,对克里没什么感情,主要就是想利用他让自己出名。
她不想和克里同床,便找来艾夫琳做克里的女仆和性伴侣。
当她发现克里写不出东西时,便自己主导了《悲惨结》这场杀戮大戏,而人们则误以为是克里所作,可以说利兹是一个极为残暴的恶魔,同时又是个编戏演戏的高手。
克里的死主要是由于他知道了利兹的所作所为(有一幕利兹回家时,镜头拉到了地板上炉火旁带血的衣服,而克里神情紧张地坐在旁边),利兹必然会将他除掉,以掩盖罪行。
利兹和雷诺关系非常好,雷诺很欣赏利兹,对她很有好感,也非常关心呵护她。
他俩经常探讨问题;在利兹要上演戏剧用到绞刑架时,雷诺特意叮嘱要检查绞刑架安全(关于绞刑架安全问题,利兹和克里也曾经说过,这个问题也为日后艾夫琳的死埋下了伏笔);在利兹和克里交往时,雷诺还告诉她要提防克里。
在和利兹交往过程中,雷诺感受到了她的野心,对她的所为也应该是知道的,但他却一直在事业上帮助她,甚至帮助她掩盖罪行,他俩还有可能是共谋。
他真心希望帮利兹实现梦想,使她的名字进入名人堂,被世人铭记。
关于最后艾夫琳的死,好多人认为是自杀,对于这一观点我不能完全否认。
但是从雷诺的种种表现,包括他说化妆品颜色拿得不对,艾夫琳上绞刑架时他站在护栏旁看了她一眼,化妆镜里映照出他那种冷漠无情的眼神,直到绞刑架要下落那一刻他才应付地说了一句有人检查安全了吗的话,都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艾夫琳的死他是事前确定的,极有可能是他策划的。
结尾处当雷诺代替艾夫琳继续扮演利兹的角色,他眼里噙着泪花和基尔代尔警探对视那一眼,意味深长。
最后镜头利兹出现在绞刑架处,她导演的大剧谢幕了。
虽然没有以杀人狂魔的名义被世人铭记,但她却想不到自己以英雄式的人物实现了被世人铭记的梦想。
刚刚看完整部电影,可以打四星。
很喜欢这种欧洲复古风格。
尤其女配在酒吧棕色波浪卷发,配上一朵深红色玫瑰发卡,红色绸缎蕾丝边洋装。
精致的像布娃娃一样。
服化道完全可以征服一批人。
作为悬疑片,故事逻辑性一定是第一的。
以小说改编,肯定是有保障的。
以上看,这部电影是值得四星的。
不能满分只是我自己看的时候,感觉有些地方一概而过,可能一刷不能完全发现重点。
让观众会有些不明白。
需要细品。
以下是我自己对影片几个关键点的总结,可以快速了解电影内容:一 女主成为杀人犯已经做好了铺垫。
从儿时经历的坎坷,奠定女主性格阴暗面。
到剧院的初登舞台,找到自己的存在感。
为了“成名”不惜一切。
甚至是利用老公完成“不朽”演员梦想。
而梦想被老公扼杀,她自己成为主妇,没法登台。
只能另寻办法。
二 站在道德高点的警探。
探长是个严肃认真的人,不苟言笑,专注工作,不屑于社会低俗的戏剧。
高尚的人必有高尚行为。
探长嘲讽“男人拯救弱者,把自己当成了上帝”。
反观剧中探长也是认为女主蒙冤,自己必须拯救她。
救人者反倒被套路了。
是否认清了自己过失呢?
三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无论是白骑士老公还是探长。
寄希望于他人,女主梦想还是不能实现。
而一步步剧情发展,探长被摆了一道。
女主一开始希望陪审团判决仍有侥幸,到后面毒杀丈夫仍面临牢狱之苦。
不如轰轰烈烈拉下帷幕。
最后仍没有得偿。
探长认为女人社会低微,被迫蒙冤,不顾一切挽救。
女主认为探长为了荣誉会揭发她,完成她的梦想。
女主梦想确实不是男人能帮其实现。
你所认为的人,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而剧中雷诺说过一句点睛之笔“想让名字刻在石头上,需要自己拿着凿子雕刻。
而不是其他人。
”反观全剧雷诺才是最清醒之人,似乎一切发生都不能惊扰他的事业。
似乎见惯了人间百态。
即使最后女配倒在了舞台上。
而最后一个镜头,是否想展现女主还是靠自己让人记住了呢。
ps 几句题外话:曾经看过一句话,当你不把他们当弱势群体,他们才算真正平等。
社会进步不是一蹴而就。
谁也不能阻挡历史的车轮。
5星:剧透。
这片太棒了,一开始就觉得女主会是凶手,但表演的太青涩了,太纯了。
还雇情敌跟自己丈夫上床,一度让我认为她是无辜的,但最后她自己故意暴露字迹坦白了!
让我大吃一惊, 然后情敌又死在了她设计的机关之下,剧本跟道具都是她自己之前亲手准备的,所以这很可能是她留下的致命陷阱。
真是最毒妇人心,机关算尽,又狠又辣!
大家都知道,影视作品一直被视为文学艺术领域的思想先锋阵营。
纵观今年的热门影视,从西方到东方,全球大热的代表作无论是美国《使女的故事》、《权力的游戏》、印度黑马影片《摔跤吧父亲》,还是国内刚刚完结的《那年花开月正圆》......所有这类影视剧全都诉说着一股主流的意识潮,它正代表着当代思想形态的变化趋势,那就是女权主义的崛起。
这些作品几乎无一例外地将主题聚焦于女性故事,关注女性群体的成长环境,反映女性的思想变化,呼吁女性对权力的认知觉醒和抗争。
今天给大家安利的,就是这样一部明确反映女权意识的恐怖片,名叫《莱姆豪斯的杀人魔》。
至今犹清晰记得,第一次在恐怖片经典标杆之作《闪灵》中看到,女主面对凶手抡起板斧时,我的内心油然而生对西方女性来自体型和勇气精神的双重崇敬之情。
而在这部影片中,导演大胆突破了定义女性纤弱、胆怯的传统观念,反而摇身一变成为连环杀人案的强悍凶手。
说实话,对于凶手为女性的设定,第一时间我是拒绝的,但后来反而忍不住为影片的立意喝彩。
《莱姆豪斯的杀人魔》将女权意识更广泛地拓展到了恐怖片领域,影片对凶手的刻画颠覆了我们以往对女性的认知。
影片中女凶手的杀人动机直接明了:不能名垂青史,宁可遗臭万年,总之,我要出名!
这种对名利的渴求成为表达女性意识觉醒,以及女性权力抗争的大声疾呼。
故事开始了。
1880年的英国伦敦。
一家之主约翰克里斯死了。
警探经过查找,发现死因是中毒。
由于女仆艾芙琳的不利证词,凶手直指女主人丽萨。
警探基尔代尔接手了负责这起侦查工作。
这是他第一次负责谋杀案。
而伦敦城还笼罩在此前发生的“莱姆豪斯杀人魔”案件阴影中,这起新添的凶案令公众群情沸腾。
之前杀人狂魔已经制造了五起连环杀人案。
先是在拉特克利夫公路,屠杀一家人;上星期杀了一个妓女爱丽斯坦顿;之前还杀了学者所罗门维意;杀了一名犹太人;最开始还杀了街头两个女人。
无论身份地位,还是背景信息,被杀者之间毫无联系,因此大众推测毒死约翰克里斯的会不会就是连环杀人案凶手?
不仅杀人,凶犯还在现场留言“他流出的鲜血,不比他遭受的痛苦少。
”根据这句话,警探发现它出自一本书,通过笔记排查,警探初步锁定了四名犯罪嫌疑人。
一开始,警探基尔代尔去听丽萨的法庭辩护,到处搜集证据,试图拯救女主丽萨。
他相信丽萨是无辜的,而莱斯豪斯的杀人魔才是真正的幕后凶手。
在听证期间,警探基尔代尔了解了丽萨悲惨的童年经历。
出身贫寒的丽萨缝制帆布,一次在送帆布中,被性侵。
回到家妈妈知情后,不但不安慰她,反而以为女儿自甘堕落,用烧红的针刺向她。
只因那个年代雏妓盛行。
显然,女主的这段受虐经历,直接奠定了她扭曲的心灵和叛逆反常心理。
对母亲的厌恶,对妓女的憎恨,正是这段经历带来的伤疤。
妈妈死后,丽萨为了谋生,挖了五年坟墓。
难以想象,对一个未成年人来说,残忍的挖坟墓生涯会受到怎样的惊吓,看到多少恐怖景象。
他人眼中的恐怖场景在女主看来或许已经司空见惯,这些暗黑元素如同不可磨灭的印记,一步步的强化和深深烙印在女主的生命里,腐化和侵蚀着她的心灵。
大概是再也承担不来挖坟带来的精神重压,她终于来到自己向往的音乐厅,找到一份收拾女演员房间的工作,开始一份新生的生活。
金碧辉煌的音乐厅,万众瞩目的女演员,还有正走红的喜剧演员丹莱诺,让第一次看到这些景象的丽萨欣喜若狂。
这本该是一段美好的生活,然而,就是这段落差巨大的经历,反而加速催化了丽萨的毁灭。
一方面,喜剧演员的地位是卑微的,另一方面,站在舞台上接受万人瞩目的闪亮感觉又令人迷恋。
找准机会演出成功的丽萨,深陷在五光十色的舞台中不能自拔。
她越来越喜欢和享受站在舞台上,她渴望当一个真正的女演员,和男人一样,得到公平的机会:只要付出努力,就会获得认可和掌声。
然而,不但有男性的歧视和打压,丽萨还遭到同性对她才华的嫉妒,一次从中作梗毁了她的舞台生涯。
为了实现梦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喜剧演员,丽萨选择了自救,她不惜用婚姻来交换自己的梦想。
约翰克里斯答应她,以她作为女主角,写一本《情人结》的剧本,丽萨渴盼通过演出这部剧,来实现自己真正的人生价值,于是答应了他的求婚。
可惜,婚后丈夫不但禁止她登上舞台,甚至连她最在意的《情人结》的剧本,也只是个骗局。
资助全部金钱,满足丈夫的心愿,到头来梦想破灭了,丈夫变成了众多破坏她心愿中的一员。
发现丈夫的骗局后,丽萨开始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既然无法当一名著名女演员来名垂青史,但不如换一种方式,遗臭万年也能写进史册。
激烈决绝的丽萨开始炮制连环杀人案,以求“名字刻进石头”。
然后,全片最卑鄙的男人——警探基尔代尔来了。
他对丽萨的梦想毫不关心,他只是一味地想要通过拯救丽萨,来实现自己可怜的价值感。
随着案情推进,他终于发现了杀人魔并非他以为的约翰克里斯,而是丽萨本人。
这时候,他丧心病狂,成为了压死丽萨梦想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焚烧了罪证,隐瞒了连环杀人案凶手是丽萨的事实,依旧按照杀父的罪名绞死她,彻底摧毁了丽萨的心愿。
再来看看,丽萨生活的音乐厅周围暗潮汹涌的各色人等。
有猥琐的侏儒,在饭桌上伺机伸出咸猪手占便宜;还有变态的音乐厅老板,喜爱性虐待、拍果照;这些人怎么也算死得其所。
但别忘了,这已经是丽萨最好的境遇了。
在影片中,表达女性地位不公的台词随处可见。
连历史名人马克思也出境几分钟,为弱势群体代言。
从本质上来看,这其实并不是一部关于杀人的恐怖片,它是一部讲述才华横溢、心存梦想的女性是如何被男权社会打碎梦想,被众人搞破坏,然后逼上绝路、杀人以求出名的故事。
我们不必追问,为什么要选择杀人这样激烈的手段?
影片为我们做出了解答:一半来自女主悲惨的遭遇;另一半来自社会对女性梦想的无情践踏和阴险打压。
这部影片的精髓在于向观众全面展示了:一个18世纪的女性想要在社会上出人头地的道路,究竟走得有多艰难!
艰难到足以拍出一部恐怖片。
不错的本子,但是观感不太好,老是容易迷糊走神,中间一度非常沉闷。
这是一个疯狂想要出名,哪怕是遗臭万年的杀人魔一生的故事。
(下面有剧透)1,女主从小被诱骗性侵还要被母亲惩罚从而扭曲了人格(后闪回中她把母亲毒死了,母亲一直不赞成她去演出)2,为了成名嫁给了剧作家,(剧作家承诺会写一部剧本让她出名)却发现他其实毫无才华什么都写不出来,于是自己开始写并犯下一件件杀人案3,妓女的死,是她第一次作案,片中旁白有说是因为要练练手,妓女比较弱势好下手。
侏儒的死,一个是因为对她咸猪手,另一个我个人认为是侏儒不在了她能趁机取代他的空缺,从而走上舞台,是走向成名的机会。
一举两得。
犹太人的死,个人认为是她在舞台上错用了一句犹太语被群嘲从而引发了对犹太人的不满。
唯一觉得困惑的是裁缝店一家的死,也许看的时候不太仔细,影片开头说裁缝店原址是哪个公路杀人案凶手的家吗?
后被裁缝一家占据,她觉得是种玷污,然后选择了他们下手??
原因有点模糊最后,毒死老公也是理由多多,一个是因为他写不出剧本,对自己成名毫无帮助,二,自己还在金钱上一直支持他,三,她丝毫不想履行妻子的义务,不惜付钱请女佣来替代自己,四,老公发现了她杀完人扔在壁炉里没有完全烧毁的带血披肩,等于知道了她是杀人魔。
关于结尾,我最大的困惑是,如果想要逃脱罪名活命,期间一步步误导探长,把矛头指向自己老公是杀人魔,那么最后又为什么写下自白信?
如果单纯想要出名,为什么一开始说出一切不就好了?
是担心不够drama,不够轰动吗??
总之,暂时归结为也许她想要更大的戏剧性吧,最后,她终于等来探长,并写下自白信,想象着众人哗然,在历史的石头上刻下自己的名字。
然而探长独自承受惊讶和痛苦并没有让她如愿。
杀人魔之名依然属于她老公,而她只是一个因为老公出轨而下毒的妻子。
依然被行刑了。
很多都是个人理解,不对的地方欢迎指出。
刚在电影院看完。
看来我不得不承认我的英文还是不行,很多细节的地方都没有听懂,所以看完以后有N个问题。
一出电影院就把imdb上所有的影评、卫报和每日电讯报上文采华丽词句拗口的评论都通读了一遍,但还是没能为我解惑,于是上来豆瓣看看有没有什么惊喜,结果发现居然一篇长评都没有!
好吧,那我来写第一篇长评吧。
以下都是我关于剧情的问题,有很多剧透的地方,所以没看过电影或者书的筒子们慎入。
第一,为什么Misery Junction的剧本手稿上的字体和Golem的那些杀人日记的笔迹是一样的?
这是说明Misery Junction的手稿根本就不是John Cree写的而是Lizzie写的吗?
总不能这夫妻俩笔迹完全一样吧?
第二,Lizzie为什么要嫁给John Cree,既然她根本都不想跟他上床?
他俩结婚那一段,John说我想跟你上床想了三年,可见Lizzie对他确实是没有男女之情的(否则哪用等那么久),那么为什么还要嫁给他?
是因为他有钱有地位吗?
可是我实在没太看出他有什么钱,社会地位我看不出来是不是比Lizzie和Dan Leno更高?
或者是因为Lizzie认为他很有才,可以写出剧本让她从喜剧演员变成真正的演员?
可是如果是为了这一点有必要嫁给他吗?
还是只是因为John一直追她一直很保护她?
可是从Lizzie的黑历史来看(Uncle和侏儒都是她杀的),她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别人保护啊!
第三,Lizzie和Dan Leno算是很有钱的人吗?
Lizzie嫁给John Cree以后,出了双倍工资把一直和John有一腿的女演员Aveline请回家当女仆+陪John上床,这是用她自己的钱吗?
如果这样她为什么比同为Music Hall的演员的Aveline更有钱呢?
是因为她更红?
第四,为什么Lizzie会成为杀人魔Golem?
只是因为她和John两个人夫妻关系不和好像实在有点牵强。
是因为她把杀人当成了她表演的舞台?
第五,Dan和Lizzie的性取向电影里有明确的交待吗?
两人都在舞台上反串,台下又是非常亲密的朋友,他俩一直没有发生一点什么,是因为各自的取向吗?
第六,最后,Kildare为什么要把那张Lizzie写下的她就是Golem的纸烧掉?
他急匆匆的跑去刑场从绞刑架上救下Lizzie,然后知道了Lizzie才是Golem,然后他就回房间发呆并且把Lizzie写下的证据烧掉了?
这算什么意思?
Golem的案子算是了结了吗?
Lizzie第一次上绞刑架的时候一直让侩子手等一等Kildare是因为她怕自己是Golem的真相就此湮灭吗?
第七,所以,最后除了Kildare以外,还有别人知道Lizzie就是Golem吗?
Kildare的警察助手知道吗?
Dan知道吗?
公众知道吗?
第八,Music Hall最后那场戏中Aveline被吊死是纯粹的意外吗?
还是有什么特别的暗示或者含义?
目前就想起来这些问题。
如果以后想起其它再来补充。
这部片必然让我想起了致命魔术。
当然致命魔术是无与伦比的类型片巅峰。
而这部就差了一些。
如果能处理到2个小时30分钟的长度,应该可以弥补很多内容。
首先明确的是,里兹上刑场前回顾了自己第一次穿水手服登台的场景,是的,她入戏了,她想表演。
或许她打算在刑场来一次华丽的认罪宣言,然后完成谢幕演出。
但是没观众,这个打乱了她的计划,争取来的1个小时缓刑,让她不得不改变计策,把真相告诉侦探,希望利用侦探,给她谢幕演出一个机会。
但是得知侦探不会再来了,她知道玩砸了,对着行刑官说,我不只是一个投毒犯,只有一个人自我陶醉表演了一番,看来演出必须继续,“here we are again”。
正如前面说的,悬疑片的正向效果,让片子增加了观赏性,没有标准答案,大家争论各种结局和意义。
但在这里还是有一个最大bug,9月24日书上的字是谁写的?
这本书很重要,写了70年前的一个杀人案,那次杀人案,与本次的共同点就在于,杀人地点是同一处。
那个对杀人魔的粉丝来说如同圣地的地方,被一家五口的裁缝占据了,这是那个片子开始时灭门惨案的动机。
但阅览室不能借出去书,来的人都要登记,侦探正是基于这样一个逻辑点来找寻线索的,但最后,却以一个“没人知道是谁或者是什么时候阅读的”搪塞过去了,一个女人去阅览室,没人发觉吗?
或许解释说不是强制登记的,那么侦探以这个为线索锁定4个人就很荒诞了。
这个bug或许是编剧为了推动情节发展,不得不生拉硬套上去的。
当然这本书启发了女主,可是试问哪个杀手会在杀人前,在一本阅览室的公共图书上乱写乱画自己杀人蓝图的。
而悬疑片在负面上必然会隐藏人物关系,使得该发掘的地方压抑了。
第一对人物关系,女主利用侦探,她绝不仅仅将侦探视为唯一观众,她的野心可不止这么少,那么侦探的内心戏就缺了,他的动机是什么?
他一开始就同情女主,最后也保持沉默,解释的缺位让一切说法都不为过。
第二对人物关系,可能悬疑的需要,使得女主和丈夫的关系让人看不懂,丈夫一开始被扣上凶手角色,真相揭开后,这个角色轰然倒塌,他说他在家不再感受到安全了,他那时内心真实的想法是什么,或许只是自暴自弃了,感觉前途被毁了。
如果仅此而已的话,人物形象就显得单薄了。
女主结婚前事业应该很成功了,有钱,但是难道真为这样一个剧本,息影三个月?
结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是爱情?
有可能,但她小时候的遭遇肯定让她抵触家庭生活的,后来干脆成了形婚。
所以看来真的是为这样一个剧本,息影三个月,期待越大伤害越大。
也能解释。
第三对关系,莱诺和女主共谋还是继承,回过头看完全看不出来。
这浪费本片增加深度增加内涵的一个绝佳良机。
莱诺这个人物形象应该好好利用,只有他没验笔迹,我觉得导演一开始是想搞事情的,但最后似乎笔迹和他又扯不上关系。
我觉得,如果莱诺处理成里兹的精神门徒,试想一个人用自己被吊死来达成自己最轰动的演出,那么里兹之前的演出是失败的,没人看。
在这里需要门徒继承意志。
如果最后的戏增加20分钟,把女二号吊死安排成宿命,安排成借尸还魂,重新成就里兹。
那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了。
当然,这样的话,前面需要做更好的铺垫,从里兹和莱诺共同喜爱的那本书,到《悲惨结》这部戏中戏,都要填充内容并且与现实构筑映射。
如果真这么拍成了,它是一部6星电影了。
看它的时候,是一个意外——因为本身并不是很喜欢这种类型的片子,觉得太过于压抑,所以很多机会都被JSP放弃了;后来是因为没有电影可以看了,才决定看这部片子的;结果一看就爱上了它,觉得这个内容编的相当精彩。
本片 改编自彼得·克罗伊德小说《丹·雷诺和莱姆豪斯的杀人魔》。
讲述1880年伦敦的莱姆豪斯区发生谋杀案——这个故事通过讲述一个杀人犯的死亡过程,从来带出一个出色女人的成长过程,让观众知道那个时代的女人想要成功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片子里小丽兹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演员:虽然她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家庭,但是与生俱来的才华,让她成为了剧院的宠儿。
当她站在舞台上的时候,她是那么的耀眼,令人喜欢她、爱她、追捧着她;才华为她带来了荣耀的同时、也为她带来了一段看似美满的婚姻。
可就是这个婚姻,将她活活得推入了绞手架上,因为她的出色掩盖了丈夫的才华,所以她的丈夫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剥夺她所有的一切。
很显然,演小丽兹的演员:奥利维亚·库克,并不是那种让人一见倾心的美女,但是她是一个非常有性格的演员,虽然这部片子里,她脸上的肌肉大部分的情况下保持着固定的样子,但是那双明亮的眼睛已经将所有的情绪都表达出来。
她就像是一朵阴天里的向日葵,没有了追随的方向,却不知觉得将自己变成了别人追逐的对象!
她的灿烂只有在阴天里,才能让人看懂!
她的美丽让人记忆犹新!
虽然故事最后的结局让所有的人都觉得失望,但是在那个社会:女人就应该是守在家里的妇女,如果她的光芒盖过了男人,就会被这个社会无情的打压,这就是那个社会,不能被忘记的现实——这部电影一次一次得给观众希望、又一次一次得拒绝了“美好”的结局,实在让人有中绝望的感觉。
但是它并没有让所有的人感到绝望,因为最后它还是给了一个“恶有恶报”的善良结局(虽然这个结局并不是观众想要的)你可以直接了解结局,因为它的结局已经被固定了;如果你不仔细的了解过程,你就不会明白它的灿烂!
惊悚悬疑大作《莱姆豪斯的杀人魔》 情节奇诡堪比开膛手杰克_腾讯视频
1880年代伦敦的莱姆豪斯(Limehouse)地区,黑暗脏乱、浓雾弥漫,扒手、流氓、罪犯寄居于此,在这里发生了一连串骇人的谋杀,受害者皆死状凄惨。
凶手因其残暴的手法被称为Golem(戈伦):一种犹太传说中的怪物。
一时之间伦敦市民人人自危,关于凶手的流言也不胫而走。
另一方面,音乐剧演员丽兹(Lizzie)因被控毒杀亲夫而遭逮捕,整个案件谜团重重,受命调查Golem身分的警探,却渐渐发现两起案件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乍看之下,《莱姆豪斯杀人魔》(The Limehouse Golem)是另一部取材自开膛手杰克的类型电影,但在悬疑氛围的表面下,所潜藏的却是女性主义的暗流。
丽兹来自暗无天日的社会底层,因受喜剧演员丹利诺(Dan Leno)的影响展开舞台生涯。
随着警探的介入,丽兹与丈夫的过往渐渐被揭开:丽兹的丈夫是位失意的剧作家,第一次见到丽兹时就对她的处境起了同情,进而不由自主地关心她。
这种情感是上对下的,相当古老的damsel in distress(陷入困境的少女)传统。
然而丽兹等待的并非拯救,而是功成名就的机会。
她将希望寄托于丈夫的剧作〈悲惨交点〉,以为能藉由扮演女主角为自己赢得荣耀。
然而〈悲惨交点〉在首映之日便彻底失败,之后丈夫更强迫她中断演员生涯,种种压迫让丽兹活在悲惨之中。
警探渐渐对丽兹起了同情,同时认为自己有义务为她洗刷冤屈,然而这种同情何其虚假。
剧中警探与丽兹丈夫的名字都叫John,似乎正暗示了两个男性角色的共通点:试图扮演拯救者。
电影利用警探的视角达到叙述性诡计,从头到尾,一切推理都是为了营救丽兹而展开,但丽兹并非他们所想象的受害者。
她对于自己的欲望一直握有相当程度的主控权。
在〈悲惨交点〉中,她扮演压迫女主角的男性,丹利诺扮演的却是被压迫的女性,性别的对倒不只是剧场风尚,更暗示了操控与被操控的复杂关系,当警探一开始以男性形象假想犯人时,就注定被这种理所当然的迷思狠狠嘲讽。
这是一个必须从结局说起的故事,因为唯有走到最后的终局,角色真正的样貌才能呈现在观众眼前。
惊人真相并非事件的终结,反而是角色塑造的真正起点。
就这点而言,有趣的是,电影中的人物并非全然虚构,Golem案件的四个嫌疑犯中,卡尔‧马克思(Karl Marx)和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皆是赫赫有名的真实人物,丹利诺也是19世纪末真实存在的喜剧演员。
虚实参半的人物设定,模糊了真实与虚构的界线,也呼应了嫌疑犯的暧昧处境,而一再与嫌疑犯合而为一的凶手影像,更让「凶手」的意义延展,衍生出更多层次的可能。
为什么是Golem呢?
这个犹太传说中的人形造物,由泥土或石头组成,必须由人赋予生命,当人们在它的前额贴上「emet」(希伯来文中「真实」之意)时,它便活过来,而当「emet」被改成「met」(死亡)时,它便失去生命。
Golem并不拥有自己的意志,因此也无关邪恶或良善。
剧中凶手在命案现场留下一段文字:「旁观血腥者比施暴者更嗜血。
(He who observes spills no less blood than he who inflicts the blow.)」从19世纪末一直到现在,大众对于诸如开膛手杰克等犯罪者一直有种毫不掩饰的好奇,《莱姆豪斯杀人魔》反过来指控/揶揄了这种好奇——Golem的罪恶并非单单出于凶手之手,推波助澜的大众人人都参与其中。
大众对于谋杀案的关注使得凶手一再犯案,正如无生命的Golem被人的意志注入生命。
Golem操控着大众,大众更操控着Golem。
但这就回到如何获得名声与荣耀的问题了——为了永垂不朽,一个人必须做到什么地步?
丽兹对丹利诺说:「有些人的名字被刻在石头上,有些人的被刻在冰上。
」她希望自己的演员生涯有真正的代表作,而非注定被遗忘的插科打诨。
丹利诺告诉她:「如果你想让名字被刻在石头上,你可以自己拿起凿子。
」丽兹的确自己拿起了凿子——或说刀子——但拿起刀子就能刻入石头吗?
得知一切真相的警探选择掩盖事实,这对丽兹而言无疑成了最大的嘲讽。
最后丹利诺将丽兹的故事改编成新剧,首映当日,扮演丽兹的女演员因舞台装置失灵,演到绞刑片段时,竟真的被吊死在台上。
底下观众一片哗然,丹利诺立刻冲到台前接替了女演员——彷佛一则再明显不过的隐喻,丽兹死了,就得有人代替她活下去——无论这个活下去的丽兹是否是他人再现的想象。
最后(想象中的)丽兹站在舞台上,接受观众的欢呼,但这欢呼所为何来?
是旁人不断替她塑造的受害者形象,或者她为自己一刀一刀划下的罪行?
她的确让自己重新活在舞台上了,但这形象何其空心。
虽然看到这一幕还是有点替她开心的,但这种开心也何其虚无。
丰富的感情流动 不管是群像还是两个老师的塑造 假期结束了 戏剧结束了 但会永远记得这个夏天和你的眼睛颜色
夏天不要结束让我永远记住你眼睛的颜色。
好喜欢
你知道她的眼睛是什么颜色的吗?这个夏天会成长为我们身体的一部分,是我们心跳共振的印记🥹
“他决定永远记住这个夏天,用手捧起这一切曾发生的片刻将它们封进草莓酒瓶中,别让任何一个记忆从指缝间溜走,那样夏天就是你的了,无论未来发生什么 它都将永远属于你...”细腻的剧本让这句“台词”更加贴切,两个人的性张力在每一场合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好喜欢最后的机场告别吻,小心翼翼又热情奔放,毫不掩饰自己的欣赏喜欢,开放式结局也算是俄罗斯社会的happy ending了,毕竟生活的可能性大过体制的死气,我可太喜欢Tanya这样明媚的女性了,Maria的知性是多少人恋姐的答案,诚意满满的小成本电影,非常喜欢!
高潮是你和她在一起高兴的快要死掉的那种感觉年上莫名有咩姨的感觉
挺浪费时间
吻戏呢?!
偶然在b看到这个片子的切片,两位演得实在很美妙,带着大鹅特有的冷咧,不过大鹅这么崆峒的地方能出这类片子也是很有意思
情感处理得克制冷静,大片的留白让人浮想无限。这一天结束了,夏天结束了,有些事发生了,有些事没发生,都叫人抓狂。非常好的be美学。
一篇与戏照应的小散文
intimacy is more important than climax
剧本写得好诶。
你知道她眼睛是什么颜色吗 没有告白 没有接吻 没有说喜欢或者爱你 即便忘记也没关系 是夏天的一部分 明白的 真实的
夏天要结束了,假期要结束了,她也要和她分开了。为了逗她笑,一贯严肃的她把面具放在她的盘子里。
校长好宠…对剧院的每个人而言都是非常有独特意义的、忧郁笼罩下的小假期
关于一些短暂 关于一些回忆 关于一些夏日的痛虽然不是在夏季“无论发生什么 夏日终属于你”
草莓酒
小红书推荐过来看的,因为是俄拍的更好看了哈哈哈,眼睛是什么颜色的?故事简单,也还行吧,有时候心照不宣也挺好的,注定是be啊
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