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华见证人相信灵魂存在于血液中,血液是上帝的礼物,如果将自身血液与他人的血液混合是污染自身灵魂。
接受输血的耶和华见证人将会被长老会疏远。
关于耶和华见证人的要求已经在法庭上由医院方律师对男孩父亲的质询中展现出来。
如果男孩已经成年,那么无疑他在法律上享有自主权,医院应该尊重患者的自由意志,不能强迫患者接受治疗。
如果医院仍旧坚持向危重患者输血,那像是退回了家长制作风的时代,把患者的生命与尊严完全交在医生手里,忽视患者的人权,自由意志,和法律上的自主权。
但是本部影片的题目为The Children Act,或译儿童法案,法庭的目标是为了儿童的福祉。
考虑到儿童的心智发展不够成熟,为了防止父母侵犯儿童应有的权利,医院方和男孩双亲才会出现在法庭之上。
而男孩后来也一针见血地指出,所有类似的案件,法官一律会判决医院一方胜诉。
在男孩的病床前,女主人公也发现了他对于未来的憧憬,对于吉他的激情,以及青春的无限可能。
我认为法院的这一判决既不违反传统,即儿童法院会保护儿童权益,遇到类似案件优先保护儿童生命,又非常合理,因为男孩只会被动接受那些僵化的教条,同时又对鲜活的未来充满期待。
影片内容也展示,在做出这个判决后,男孩活了下来,拥抱更大的世界;诚然男孩的信仰也摇摇欲坠,世界观有所崩塌,但这些是可以随着男孩的成熟而逐步稳定下来,前提是男孩的生命得以保存。
对于成年人,我们应该充分尊重其个人意志;对于未成年人,法院应该多加斟酌,为了孩子的福祉而着想。
全片两条线,Fiona和Adam。
Fiona那条线是一个cliché,中年危机,影片小说常见的桥段。
Adam那条线也司空见惯了,有信仰的患者要求不输血,但这样会危及生命。
就故事情节来讲前半部分略微平淡,但配乐和Fiona的服饰是亮点。
两条线发生的碰撞很有意思,Fiona给Adam成熟的判决和更大的世界,Adam给Fiona她需要的wild and free。
高潮并不突出,情节略微平庸,在我眼中的价值是展现了一个精英女法官的内心世界。
而影片或许真正想提出的问题,关于信仰与生命的冲突,我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能在人生里有一个leader是多么令人梦想的事,有人理解自己的想法,带领自己走向价值实现的路径,读她给自己列的书单,思考、体验、探索人生之价值是人生中最美好幸福的一件事,即使穿过大雨穿过山,我也想拥有这样的。
有一个像太阳般的人眼前,又怎么能阻止自己不去追寻,甚至不渴求?
我完全理解亚当,这或许是作为一个人在人生中的最高追求,想学习那个太阳般的人,学习她的知识,她的理念,读她读过的书,与她交流自己的所思所想,将心中的满腔热血付出,这就是人生最大的幸运,何其幸运的人才会遇到,多少人都是孤独一人。
有一个人引领比自己去摸索揣摩要容易的多,而对于亚当这样的孩子更是如此,他的身边无知又胆小的亲人,极端的宗教组织都无法给他这些,他像是被蒙住眼睛的鸟。
他第一次看到了光,从此以后再也忍受不了黑暗,他想要追寻太阳是多么热切,看到whitehead的表演我忍不住落泪,他无助又勇敢的心深深的感动着我,亚当的故事可能不是真的,但是在这个世界的其他地方,有多少个亚当期望着有一个“法官大人”像太阳一样给自己指条明路呢,我的法官大人,my lady,my life,my sun,我的路只能靠我自己去揣摩了,前方也不一样是光明的,但或许也没那么黑暗,我会像您一样成为一样太阳,my lady。
She bid me take love easy, as the leaves grow on the tree;But I, being young and foolish, with her did not agree.……She bid me take life easy, as the grass grows on the weirs;But I was young and foolish, and now am full of tears.叶芝的这首诗贯穿全片,在沉重的影片氛围中添加了一抹青春色彩;可这青春背后,却也是无尽的沧桑之感,正与影片完美契合。
这部影片,有宗教、有法律,有冲动、有理智,有生、也有死;而这些矛盾,伴随着主人公的选择一一展开,最终为我们呈现了一部爱与生命的协奏曲。
Fiona作为一名法官,尽心尽职,几乎将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了这项伟大的事业。
就案件判决而言,她几乎是无可挑剔的;经历了这么多年的磨练,法律早已成了她心中的一把尺子,很多时候,甚至在开庭前,她便已经做出了决定。
毫无疑问,她是一位完美的法官。
然而,这世上并不只有法律,法理之外,更重要的还是人心。
这就是为什么她的丈夫希望有场外遇,这也是为什么Adam会爱得不可自拔。
对于这两个男人的爱,她感到不解,她感到恐惧,而她的选择只是逃避。
Jack选择等待,而Adam选择死亡,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试图“唤醒”Fiona。
他们最终成功了,Fiona重新成为了一个“人”。
Adam作为一名十七八岁的青少年,他经历的却也是太多了。
出生以来,便成为一名耶和华见证人,生活于自己的“真实”之中。
即将成年,却得知身患白血病,生死只在一线之间。
面对死亡,却仍然坚守信仰,为了这父母的信仰选择迎接死神。
重获新生,踏上寻求信仰之路,却只能以死来成就自由。
可信仰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值得Adam为其放弃生命?
值得Fiona放弃爱?
“take love easy”、“take life easy”,人生本不该如此沉重。
信仰很美,但那会让我们背负太多;信仰很简单,但那会让我们错过太多。
之前Adam的寻死是为了实现信仰的伟大,最后Adam的离去却是为了自我的人生。
他总算卸下了所有重担,找到了最终的信仰——自我。
而Fiona也在最后一曲《温莎花园》中重新发现了自我,重新以一个“人”的姿态目送Adam的离去。
这一幕,爱与生命彼此交融。
那一吻,不是懵懂少年与成熟女性之间不伦的火花,而是人生终极信仰的碰撞与升华。
Fiona的心被重新点燃,而Adam的心得以重归自我。
年轻或是愚蠢,也许我们必占其一。
影片开头短短几分钟就勾勒了一对中年精英夫妇,妻子是位干练的女法官,再具争议的案件都无法让她情绪波动,丈夫是个高校教授,有了暧昧对象,夫妻彼此已经貌合神离,20年的婚姻已经走到离婚的边缘。
应该说我们很难想象,宗教的因素对法庭判决会有那么大的影响。
影片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这个颇具争议性的输血案件已经结束,女主已经判决,未成年的男孩必须接受输血拯救生命。
女主本以为她与那个男孩不会再有交集了,毕竟她的生活已经是一团乱麻,其实女主和丈夫婚姻的问题非常明显,没有孩子作为纽带,彼此缺乏激情,性生活不和谐,其实很明显能看出来,女主对丈夫几乎没有任何崇拜依赖的感觉,她本身就是事业有成,受人尊敬的女强人,婚姻无法再带来更多加成,而丈夫明显是渴望有孩子的,而女主是看不出来任何渴望。
至于女主和男孩之间的关系,女主对男孩是对一个不懂事的孩子的关心和怜悯,毕竟她自己没有孩子,生活也没有激情,一个单纯炽热的孩子满眼孺慕之情,无疑让她唤起了母爱,至于爱情肯定没有,因为完全不是一个境界。
而男孩对女主就像一个私生饭对偶像的追求,经历生死的男孩三观都进入了颠覆期,怀疑父母,怀疑信仰,怀疑圣地,他需要一个新的偶像来指引自己,女主的冷静从容对他来说是强大神秘,是神的化身。
其实影片本身我真没觉得有吹的那么神乎其乎的,我没看出来多么深刻的感情或者含义,其实影片给我的启示就是青少年真的需要偶像的引导,比起虚无缥缈的上帝,可能现实当中活生生存在的某个人更适合作为偶像。
影片本身我觉得一般吧。
影片最大的贡献实际上是塑造了一位神级的独立女性人设,女法官简直可以称得上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了,演员艾玛女士众多影片中塑造的都是冷静干练,从容优雅的英伦淑女,我想这也是众多女性想要活成的模样。
原著结尾是不是改了?
看screenplay也是Ian没话说,虽说对原著结尾也不甚满意感觉就是fiona人生中小插曲的感觉,但是电影结尾也太抓马了,开头和大多副线人物都拍的比较潦草,怎么讲,就是我都感觉群演还没出镜头就开始泄气了的感觉。
emma和白头小哥演的真好,白头小哥newcastle那段独白真的惊到,看的时候一直在想这孩子前途无量呀,以及几个仰拍的镜头,长得太好看了吧(顺便吐槽下最后的死人妆)另一解读是其实也讲的是class吧,圣诞夜workingclass的孩子一个人在共用病房等死,(camberwell…想到最近south London的各种knife案件都是在那一带)而一群elites在欣赏音乐演唱。
从观众也看得出来,来看的一波波的老年观众,片里各种大概只有精英阶层夫妇才能get到的梗,比如jack送钢琴啦,fiona和同事排练啦,要不是有adam拉低平均年龄值,这个片子真的完全无法appeal to年轻观众啊)。
而Adam用那个年纪独有的passion和执着闯入这个upper class的世界,看的时候不断感叹,跟着fiona一路到new castle啦之类的真的那个年纪才做的出来诶。
一直想看的,在飞机上看到了,满分5星我要打500星了。
Emma Thompson阿姨演的法官,My Lady,太优雅了太酷了,我为她着迷。
白头弟弟太好看了太可爱了!
(Fionn,Danny,Tom,是所有姓Whitehead的都是小可爱吗?!)白头弟弟居然是97年的!
他是什么大可爱伦敦男孩啊!
尤其是病娇的小模样儿,当他说“留下来陪我”的时候,谁能够拒绝他呢!!
他说想要和My Lady一起生活的时候,我百分之一万理解他。
我也多少次希望我的人生中有这样迷人的仿佛全知的mentor呢,给我reading list,和我讨论,解答我的一切疑问。
可是My Lady拒绝了她,她就像Eugene一样,永远是最正直的,最理智的,即使那让她显得那样冷漠。
然而再坚韧的心都会被留下印记。
她坐在火车上读着他写的信,窗外的联排小房子车站田野树林,都太英国了,背景是干净的钢琴配乐,我在去英国的飞机上眼泪直接落下来。
电影阴郁的基调就像英国的天气一样,喷薄而出的情感就像偶尔从厚厚的云层中射出的阳光,短暂却美丽难忘。
又是麦克尤恩自己写的剧本,跟看完《在切瑟尔海滩上》一样,真的对麦克尤恩又爱又恨[泪]他啊,总是那么绝情,他笔下的人物都这样或那样的不可救药,命运永远是那个evil twister… McEwan really has cunning ways of finding my weakest spot…(dbq盗用cmbyn台词了,但真的就是我爱和我恨麦克尤恩的原因。
“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s my love and I did meet;She passed the salley gardens with little snow-white feet.She bid me take love easy, as the leaves grow on the tree;But I, being young and foolish, with her would not agree.In a field by the river my love and I did stand,And on my leaning shoulder she laid her snow-white hand.She bid me take life easy, as the grass grows on the weirs;But I was young and foolish, and now am full of tears.“—Yeats “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s”
看完电影之后,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亚当身上对信仰的矛盾。
一开始电影里的未成年的亚当因为他的信仰而拒绝给自己输入别人的血(因为血是上帝赐予的,是最纯贵的)。
但是,因为医院的起诉,和案子的一些复杂性,女法官去了医院见亚当,女法官劝说亚当接受别人的血,这才能活下去,还和亚当唱起来耶茨作词的歌。
后来亚当输入了别人的血,他开始矛盾了,他继续保持他的信仰,但是他的身体里已经有别人的血了,我觉得他应该开始想挣脱他的信仰,但是他却又离不开他的信仰。
所以他去求助女法官,希望从女法官身上学会思考,得到新的世界观,让自己得到解放。
但是,女法官的一再拒绝,让他似乎失去了最后的稻草,他因为信仰而活着,但是因为身体流着别人的血,他的信仰不再纯洁,似乎在一个大的矛盾体里,呼吸不了,最后还是选择结束掉自己的生命,得到了解放得到了自由。
“我没见过这些吻,我敬你若神”TGW里美国法庭总会有一句In God we trust,法理学第一课,老师说,法律的词源是公义——海洋法系对法有某种虔信,而作为其代行者的法官也随之升入云端,即便不是上帝本人的化身,至少也被寄托了绝对理性的期许。
从这个维度看,Fiona是完美的,公允、智慧、绝不为感情动摇,坐在法官席如同女王,你绝想不到她也会面临婚姻危机、被疲惫侵袭、每晚清醒地失眠,Fiona Maye坚若磐石——至少在法庭内如此,至少在Adam之前如此。
她握着决定年轻人生死的权利,赐予恩典般去医院亲自同他交谈,最后宣判所谓信仰在生命面前一文不值,算是救了他一命,也宣判了少年心中上帝的死亡。
那么,亲爱的Fiona,你该预想到的,他会转向哪位新的上帝。
Adam聪明、早熟、虔诚,My lady,他坚持这样称呼她,写信、发短信、甚至当stalker接近Fiona,“案子已经结了。
”——不,还没有,远没有。
他的上一位上帝要他放弃治疗,而这一位似乎更无情,她给予希望,曾温柔地同他谈论音乐和诗歌,曾判他生,却如此冰冷,诚然,这是法官的职业道德,可是,可是——可是Adam毕竟不同寻常。
雨夜里他离开父母坐火车到Maye身边,浑身湿透,大胆做出荒唐发言,“我想和您一起生活”,而年长女人不作回应,替他叫了辆出租车。
在门口,在离别前,少年偷到了一个吻。
(我的心剧烈疼痛起来,几乎为这个吻感到悲凉)而后,他依旧什么都没得到,没有启示,没有爱,没有进一步的畅谈,上帝垂怜他,短暂地延长了他的人生,如此而已。
白血病复发时,他又一次做出了选择,金碧辉煌的大厅里,Fiona弹着钢琴,清楚地知道自己每按下一个键、每结束一首歌,年轻人就离死更近一步。
无坚不摧的Maye法官终于被击垮,她唱了半支歌,跌跌撞撞出门,跑着去医院,胡乱地对意识模糊的Adam重复他信中描述的未来,最后失魂落魄地淋雨回到家,高跟鞋扔在地上,礼服裙湿漉漉地黏在身上,金发凌乱,而她捂着脸,哭泣得丑陋嘶哑。
丈夫问她,Fi,你爱上他了吗?
而她哭得没法组织完整的语言,he was a boy,a lovely boy——那兴许是Maye法官职业生涯中最悲恸的一次,她救过一次17岁零9个月的少年,现在他成年了,被法律认定有自主决断能力,她再不能替他决定死生,he was a boy,果真如此该有多好,只要她做出判决,他的生命高于那愚蠢的信仰就能得救,谁规定这个稚嫩纯洁的男孩儿算是成年人的,他不是还在向My lady祈求着答案吗?
Adam的上帝没能再救他一次。
汤普森的表演太出色了,我爱完美如机械的Maye,也爱疲惫不堪、孑然一身的Fiona,爱她轻轻推开Adam的克己,也爱她最后绝望的恸哭,我也想喊她My lady,求她给我指条明路。
一星扣在我觉得Adam一家信的那玩意儿是邪///教,不值得.jpg PS:请各位阿姨多多出演这样被人爱慕的电影(x
可能教徒的思维就是时刻准备自我献祭、极端的信奉心中的神及其真理,他们的个人意志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不是第一位的,是被凌驾于神的旨意的。
每次看到类似情节我都在心里默默吐槽,宗教改革轰轰烈烈一百三十年,在他们心里就是一张白纸。
梅救赎了亚当,亚当对自己原生家庭奉为圭臬的宗教开始祛魅剥离,但在世界观重塑的过程中还是以一个教徒寻找真神的思维,渴望梅能给予他更多全新的事物。
可梅没有回应他的种种想法,以现实手段隔绝了他理想主义的追寻,他在撕裂的认知中死去(我猜测),整个电影像淡淡忧伤但美好清新的《萨丽花园》,一个美少年的殉道故事。
我曾在一些瞬间恍惚的以为梅和亚当之间只是纯粹的忘年之爱,that’s brilliant,而且整个故事也明朗简单了许多。
但是我觉得双方对彼此的感情是复杂的,亚当对梅有依恋亲近、崇拜和爱,梅端庄优雅,眉眼间又有化不掉的忧伤和悲悯,她看亚当,何尝不是临渊自照。
希望一切在我读过麦克尤恩之后有更深刻的理解。
Be my watcher, be my guide, but don’t be my lover Bring me to the riot, bring me to the rowMy ladyMy boyHe walked through a storm to find meMaybe he is the angel Fionn这孩子又让我心碎了呜呜呜呜
看到过程有被惊艳到。但是回想觉得……我是没看懂?还是我阅历太浅了配不上它。探讨的东西太旧了。情节上明明不必如此,却为了内核表达非要煞有介事。浪费艾玛汤普森的表演
生命的消失带来新生命的开始,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但是本片的剧情编排在我眼中太狗血了。
这部电影只想给两星 生活和工作的交错 偶遇了18岁未成年少年的的故事 情节真心突兀 少年在自认为遇到了可以拯救他的人时却被拒绝 这种拒绝直接导致了放弃生命……或许每个人都会有崩溃的时候 甚至轻生 但生命若是没有了就真的没有了
肉体被拯救之后灵魂的指引却无法松手,一期一会,既是幸运也是遗憾。那一段吉他和声真美妙,苍白现实里突然降临的天使。
这片子应该叫《神叨小奶狗爱上我》,学院派导演配上死抠个人情绪的文青编剧真是灾难。
透过法理情的一种专注的升华……精神的共鸣超越了一切束缚,包括宗教、精神和肉体。
法与情的碰撞,教科书式的法律案例,艾玛·汤普森的存在和对奖项的妥协使电影成了煽情的伦理片,平淡如水。
我太喜欢这种认识每一个演员但他们又不会被他们过往形象捆绑印象的感觉了!无论年轻年长都弥漫着某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个人魅力//就是说事业和感情大概只能维持一个 都太耗费精力和时间了 如果是我可能每一次都会哭着选工作吧//一个家庭破碎且正在面对自我死亡问题的青少年所思考的东西 他所需要的帮助是他人根本无法理解的//或许可以说是日神与酒神的对决//演员表演确实很好地完成了情绪传递 甚至帮助完善了整个故事表达//但还是电视电影//选择同时叙述两个主题又无力支撑的后果就是两边都没有讨论到重点上 只做到表面呈现
女主男主男配都没得说,但是导演编剧不行。前三十分钟第一幕真的很冗杂,各种走路奔跑废镜头。夫妻关系,工作安排,义务与案情的私人情感,本来很冲突很戏剧的,没安排好。拍电影真难,我已经知道导演想要传达的那种感觉了,可是他就是没传达到。可以简短点。
小男人对老女人的一吻惊人,超越了年龄、阶层、信念、计算……一个罕见角落的爱,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小伙子的死唤起了大法官的愧疚,可惜的是小伙子不懂,一切,都会过去。
在美好的生命和靈魂前,冷靜冷酷的法官也難免動容
选角成就一切。艾玛·汤普森的表演有魔力。down by the sally gardens很耐人寻味。
无聊
可惜了艾玛汤普森,整体太平淡了,几乎感受不到任何情感上的波动
在情与法之间天人交战,女法官的内心历程竟然有惊心动魄的感觉。都演了“敦刻尔克”为啥菲恩·怀特海德还没红啊,18岁、绝症、忘年恋,这种角色buff太让人沉迷了...
结尾就不能让小奶狗和女法官在一起吗???
法庭辩论很精彩,但后面跟小男孩跟踪法官甚至表白的场景让我尬得快要抠出一座法院了,这样成功的大法官,这样充满才华的事业型女性,还要去用失败的婚姻和根本没可能的忘年交去表现她的痛苦,就很无语。
老妇少年,看似发乎情止乎礼的柏拉图感情,但如果老妇没有法官这么高的身份地位,少年是浑身肥肉的宅男,这两个处于不同年龄段,不同阶层的人还能“精神共鸣”的起来吗? 所以这其实就是两个同处于荷尔蒙紊乱期(生长发育期和绝经期)的男女在互相YY而已.... 菲恩·怀特海德颜值确实高,艾玛·汤普森也演技在线,但这个故事的本质还是“病娇小奶狗爱上我”,如果这电影单纯说情欲就没啥,但当了biao子还要立牌坊,最恶心这样的不干不脆了,还用绝症卖惨,女法官两次再公共场合不顾身份放声大唱,男主角恋爱脑后期一直疯疯癫癫穷追不舍,这几段戏都太尬了,不能多给一星……
No.23 看过原著,基本上的情节都到位了。女主的表演太棒了,特别是情绪的积累,各种层次都有了。
毁三观,究竟什么才是人的信仰~为什么大费周章的走去病床看亚当,奥菲娜没回答。其实真的有点搞不懂导演想表达什么~